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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最高速 開內車道 對不對

只要內車道無車,就會比較長時開在內車道, 後車比我快我就讓道,不論是高於120還是200,只要比我快我就讓.
但是常常碰到的是內中車道並行, 跟本無法回到中間車道變的只能用中外車道超車.還有上坡處一堆慢車,連讓都不讓
不管在高速或平面,一堆車都是龜速在開,是捨不得踩油門嗎??
STONE ISLAND TAIWAN
jsa346 wrote:
所以內線總是被人佔著?
你開115,別人就不能開116,117?

開116、117是你的自由啊 完全可以
開115是他的自由啊 完全可以

不過沒有法規可以叫115的讓道給116、117哦
小弟看完這篇完全知道了
我一直以來都以為開最高限速再內車道就可
小弟開車車齡不到兩年
這篇長知識了
以後內車道有人速度比我快一定讓
JasonMMIV wrote:
小老頭兒 wrote:
別人怎樣我不知道,...(恕刪)


自己超速還逼車,比起開内側車道,你糟糕多了


認同加+1
危害別人,又逼車不好吧...這樣做比前車還糟糕很多
第四十七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違規超車)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一、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
施工地段超車。
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
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
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
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第四點->右側不能有超車行為喔...
第五點->後車本來就可以按前車喇叭與閃燈了..


.....
崇洋媚外 wrote:
別人怎樣我不知道,只...(恕刪)


不要那麼自私啊大哥…,全台灣這麼多車不是以你的時速錶跟GPS為主

jsa346 wrote:
所以內線總是被人佔著?
你開115,別人就不能開116,117?

他佔著不讓是沒道德,換成更高速的佔著還不是沒道德,開比別人快不比較道德高尚,
超過中線慢車就回中線,才是正確的使用超車道,超車道不是用來超越正在使用超車道的前車。

lonewolf10000 wrote:
大家覺得,在高速公路...(恕刪)

沒看到標示內側是超車道嗎?
佔著糞坑拉屎不走
自私沒公德心
改天最好被對向車給收了
(常常看新聞)
那時就七天才回得到家
勁揚丫德哥

lonewolf10000 wrote:
大家覺得,在高速公...(恕刪)


誰的最高速?
自己的儀錶?後車的儀錶?警察的測速器?
其實能不開內車道我就不開內車道的,
內車道超危險,前方出事了沒路肩可以閃
對向車道出事了飛一台車過來,內車道也是第一個肉餅
上次有個事件,新竹附近國一,對向車道把ETAG還是啥的鐵欄杆撞斷
打到另一邊的內車道的車頂,駕駛人直接爆頭
超多影片都顯示內車道很危險的
視野又小,左邊還有護欄
(對啦 個人覺得左邊很近有護欄很焦慮)

覺得在高速公路有其他道可以開卻一直開著內車道的很勇敢

回到超車道的主題的話,
我的想法是 : 只要跟上前方車流,這樣開幾km/hr都沒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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