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nbura wrote:
另外 CC兄 您的平均時速比以前快了些 現在落在約43KM 可喜可賀
再提問 請問CC兄 此例是否又是技術性檢舉開單?
想說我故慢慢開設計後車違規是吧?
你馬幫幫忙,要嘴也要有本事,就算看不清楚圖片內小貨車違規的地點是中投東路北上大里溪橋5.4K,光看圖片也只知道我開的路段是有分隔島區隔的慢車道,我本來是想PO底下這一段影像的,只是萬萬沒想到警察竟然會沒開單。

你還是可以嘴一下在限速40公里的匝道上我開40.2超速了,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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