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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機慢車道臨時停車,以解決停車位不足

高興說說有何關係,能不能成真才是重點,立委提的都不一定算數,何況小咖
應該開放機車騎士不爽違停,就能把汽車駕駛拖下來揍也不會有刑事民事責任

人不在車上就可以用鋁棒把車上的玻璃都敲破,就不用讓警察先生來開單了

還有年薪申報沒超過200萬或資產總額沒4000萬都不能買汽車喔!

因為汽車不是你們這些窮人能買的!!畢竟台灣已經夠塞了啦!!

啊,不就政府故意一直畫紅線讓汽機車沒地方停
然後就可以名正言順的從人民身上把錢拿回去補國庫

民鬥不過官啊~
我只知道這個辦法實施後,不只是機慢車道會停滿車,整條路都會被迫停滿車
我記得上次是酒店小釣手一出航變遠洋船長回來

這次四輪小釣手一出手不知道會不會變澳洲公路火車回來...讓我們拭目以待...

喔....我是跟著鄉民進來看砲火的
要不要查一下,一年因為慢車道臨停而死亡的人有多少,再來思考你發這文章對不對好嗎?雖然我自己也開車,但我不會為了自己方便而害別人有危險
.展哥. wrote:
汽車繳多少稅機車才...(恕刪)


"汽車繳多少稅機車才繳多捨稅?讓出路權也是合理"這話你也說得出
照你說法
行人道跟斑馬線應該拆了
行人走在路上不用繳燃料牌照稅
行人應該讓道給汽機車
照你說法
小轎車應該讓大卡車因為聯結車的稅金你可以去查查是多少?光是一年保險就約近7萬
很多路明明好幾米很寬但是又限制聯結車行走
只因當地居民不愛大車經過他家門口就去找民代議員申請禁行號誌
這些號誌應該都拆了
照你說法
超跑應該優先它稅金夠高吧
郭台銘在台灣道路行走你我應該都讓道
因為他繳的稅比你我多好幾倍因該給於優先
道路使用如果用繳稅多跟少來分辨使用權
我很不認同
你都沒有朋友親人是騎車的嗎? 不要只為自己方便
a22128833 wrote:
這篇實在太合理了

...(恕刪)

有漏網之魚,雙線道可以臨停外線。單線道禁止大客車以上臨停。這樣騎車危險,所以禁止機車上路。but行人自行車沒路權會被炮,所以雙線道以上內線改成行人自行車專用道。
南部不是早開放了,
路上隨便都一堆.
臨停閃燈行之多年了.
你所得稅繳比人少的時候會讓出人權嗎?
.展哥. wrote:
汽車繳多少稅機車才繳多捨稅?讓出路權也是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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