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聊a螞蟻 wrote:
立法已經過了就是要...(恕刪)
你好像沒把法條看清楚。
立法只是試辦,由各地方政府決定,
並不是直接開放喔~
看到小賢子 wrote:
你好像沒把法條看清...(恕刪)
挖是叫小賀 wrote:
我想樓主想表達的是
600cc的汽車跟6000cc的汽車
因為排氣量不同所以繳的稅是不一樣的
6000cc的汽車並沒有因為繳比較多的稅金
而享有什麼福利
而機車100cc跟1000cc的機車
也是因為排氣量不同
所以1000cc的稅金繳的比較多
這是正常的
但........
台灣立法的不同調
導致許多重機車友的抗爭
為何立法通過交通部不執行
這抗爭我是覺得應該的⋯⋯
既然通過了為何不執行.......
但一些車友說不開放就退稅金?
合理嗎?
排氣大當然要繳比較多稅金
不然一些排氣量大的汽車麻煩順便爭取一下
看能不能退稅金?
排氣量大的車也沒有比一般汽車多什麼權利
為什麼要繳稅比較多?
要爭取自身權益也要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