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都遇上了,就充分提供相關事證給主管單位,相信應該能獲得公正的研判結果吧!其他就不需要多想。開車時只要是前方車輛(尤其是機車)狀況明顯異常,通常意識裡先閃過的念頭就是「很有可能是想搞假車禍」,採取的第一個動作就只有離它遠一點。相信很多駕駛朋友也都是這樣。提醒樓主以後還是小心一點吧!
版主遭遇值得同情,但是發生事故並不會因為誰比較值得同情,肇責就少一點,畢竟版主的車是後方車且與前方機車在同一車道。你需要的是防禦駕駛的觀念,畢竟三寶無處不在啊! 機車就在你的正前方亮起了煞車燈,當時車道還是屬於單車道狀態,版主的自小客從後方欲超越同車道前方機車應注意前車動向,正欲從左側超車時不巧機車突然想左轉而導致碰撞。機車未打方向燈絕對有過失,但老實說,在同車道後方的版主論肇責比例的時候就......有人說煞車跟向左邊超車都是可能的應變方式,如果樓主當時選的是在後方跟著煞車,機車能撞到版主的車嗎?是否為自己省了一次麻煩呢?
這有看過類似啊,樓主大概 100%,就是後撞前,什麼突然停車,突然轉彎,這個也沒能爭取啥。因為單線道 路權很明顯是機車的....他煞車你頂多只能"煞車"罵三字經或巴他喇叭。說往左偏是應變是沒錯,但是你側邊撞到跟你直接撞上是一樣的
我也覺得是機車肇責比較大突然左偏 誰閃的了?車神也閃不了這個直接鑑定就好還好你有這影帶不然你會責任比較大因為對方並非想直線的樣子他是想左轉 就算是左偏好了 責任更大而且左轉方向燈也沒打 因為我看到旁邊有洞可以左轉?筆錄說法很重要 想想後再說 如果你是想超車肇責是跑不掉了 但如果你說是閃躲 對方就一定有責任並非後車一定吃虧 別被警察套話堅持自己的說法 我遇過這種事情直接撞上前車 我直接咬對方沒打方向燈之類的 對方也是有責任的 後來也沒賠總之把對你自己有利的說法說給警察聽讓他們去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