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還是違規2. 你還是違規3. 你還是違規你不違規就不會被罰啦。自己違規在先還敢說什麼。我不是聖人,我違規被抓,摸摸鼻子認賠tm wrote:民眾的手機相機或行車記錄器作為檢舉罰錢的依據的後遺症1.有故意設陷阱讓人違規的案例2.輕微的違規被舉發3.被舉發人因不滿反報復之舉發行為個人不喜歡德原因是造成人與人間的猜忌,警察的工作就麻煩警察多費心..(恕刪)
wrbsve wrote:http://join...(恕刪) 不同意民眾檢舉可以啊!以往靠民眾檢舉的項目(很多警察根本沒在抓的項目),通通改成科技執法沒有爭議!現在就是沒有開放民眾舉證工具認證,不然我就把我的工具拿去認證校驗,到時候連超速、龜車都照抓無誤!不然就開放民眾購買認證採證器材,同樣定期回廠校驗,大家都沒爭議!台灣路上一堆違規,警察懶得抓民眾不准抓,您會同意嗎?我想您應該會吧?會提這題目的,看來貢獻(罰金)不少!
GOGOGO999 wrote:修圖造假如何處理?...(恕刪) 檢舉通常是要附上影片影片造假難度比較高也沒什麼意義如果轉彎沒有打方向燈,我想應該沒有什麼人願意花很多時間願意在影片上動手腳,用AE合成也是要花不少時間的檢舉有好處啦!現在切換車道大部分都會依規定打方向燈不違規就根本不用怕人檢舉我是覺得花好幾個小時合成到天衣無縫去檢舉別人的人才是吃飽撐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