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說這是個講情理法的地方,你用台北的法規標準你會氣死!!
(列舉調解會及車鑑會上對方說過的話:
〝我傷比較重你要賠我〞〝就算我撞你你也要賠我我們有三個人受傷〞〝轉彎車撞直行車哪有一定是直行車對〞〝你直行車都不用看路嗎我就騎很慢 為什麼不讓我〞〝要轉彎我路口都有停了再騎 你就撞上來了〞〝你們醫藥費要自己負擔 因為我沒保強制險阿〞 )
忘了說,調解會介紹雙方當事人時是以" 甲方當事人是我們鄉公所xxx部門xxx的妻子,乙方當事人是x先生"
主席馬上補充一句,他們很公平的,希望我不要多想!!!
在這邊車禍就是比傷勢,比人脈。
最誇張的是連車禍初判表上載明的違規事項(三貼),警察都不開單,最後是請出律師“溝通”
警察才允諾會開,至於有沒有開,我就沒再追了~
而鄉下老人不是最恐怖的,最恐怖的是有人脈的三貼/四貼三寶。
急駛於鄉下巷弄,轉彎不看路,被她撞到,比傷勢你肯定輸,
因為不要命的三寶肯定騎得比你快、傷的肯定比你重;
就算他撞你,台灣車禍是看過失比例的,〝車禍不可能一方無責〞這是車鑑會窗口鬼打牆一直跟我重複的!!
台灣特有的〝應注意未注意〞跟〝路口未減速慢行(是未減速不是超速喔!!)〞你就必須擔至少三成~
假如你只有一人,怎麼攤你都會輸他們三人/四人的加總金額
列舉近期宜蘭兩次機車死亡車禍,都是出大路口沒在看路的,有在注意宜蘭新聞的或許有耳聞過
1.去年底三星鄉上將路三段,15歲無照機車出路口撞客車兩死
2.今年四月員山鄉尚深路168巷口,也是機車出路口撞直行貨車,一死一傷
暑假到了,請遠離屁孩、三貼/四貼的機車,
有缺錢的,看了不要亂學!!!
and512 wrote:
我在台北住了40多年...(恕刪)
來到中南部 根本日常
違規臨停 直接停在馬路上 比比皆是
這點在六都就比較少看見 就我目前住板橋來看
像我老家彰化縣 看看和美段的彰美路 上下課上下班時間 根本寸步難行
常常都卡很久
彰化市 金馬路 彰美路交叉那一段 也是 還直接停到最外車側慢車道去
完全把馬路當自家停車場一樣
騎機車的也是 騎到快車道 不打方向燈直接轉 等等
開車的是有好一點 但是在鄉間小路 明明就限速40公里 遵守交通 還要被叭 超車不打方向燈
以上只是舉例最常見的
其實還有更多呢
台灣的素質再不提升 我看乾脆全部禁止上路好了
反正不是要蓋一堆軌道運輸嗎 剛好拉
鄉下嘛!很多地方都是這樣子的(假如有錯,不要炮我)還有牛馬羊過馬路,來宜蘭,真是委屈您了。
宜蘭鄉道三寶多,七月又近了,好在讓你躲過了好幾次,真心的替樓主感到高興,否則身為宜蘭人的我,良心會過意不去呀。
交通設計對當地用路人不合理,不符合當地交通狀況,樓主的說法,宜蘭的地方公務人員,也是一寶,對不對。
我如違規,甘願受罰,多麼正氣凜然,我都不禁要為你豎起大拇指稱讚。
樓主請放心,沒人認為你居心不良,你那麼喜歡宜蘭,又那麼會禮讓,有你才是宜蘭之福。
50多歲了,書讀得少,理解程度當然低點,所以樓主你發這篇文,是要提供大家參考什麼?
宜蘭,台北,傻傻分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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