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a60 wrote:照理說測速照相時高...(恕刪) 因為是"高速"公路阿低速的話建議走省道或其他道路因為建設高速公路就是想要縮短大家行車的時間時間就是金錢阿~~如果因為自己車輛老舊或狀況不佳高速會不堪負荷的話那走省道或其他道路比較好想想看如果大家都最低速限在走那高速公路還有甚麼意義嗎而且有些高速公路的距離比走其他替代道路還要長呢
照理說測速照相時高速時會有誤差低速時也會有那為何雪隧低於70公里就要開罰而不是奛10公里的寬限值我懂你的意思....問題是..不要說70公里,80公里也算很慢了!!(塞車除外)你還要多慢的寬限值啊!!!!很危險啊!!!
這問題我有與交通部官員聊天問過,大致原因如下:因為高速公路以高速優先,我國設限最高110km是因有一些考量而制定出來速限,實際上如車少或駕駛技術良好,150km都算安全,但為了更加安全,所以設置出110km門檻,但又有上述之原因,才讓上限多出10km緩衝,這是個妥協!但低速就不一樣了,因為都叫高速公路,當然希望你速度可以上來,所以車速才不允許妥協寬放,讓車流可以更順暢,行車時間可以減少,汽油廢氣汙染也可較少,這才是高速公路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