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應該可以用侵佔公物這條,以前曾有長輩因車庫門口常態性被人停車擋住進出,後來放了塊請勿停車立牌在自家車庫前,但一直被人拿走或偷走後繼續停車庫門口擋住進出完全無法進出,結果長輩氣到,直接把牌子用鏈子鏈在水溝蓋上防止牌子被偷走,印象結果被惡意檢舉上法院弄了條侵佔公物(最後長輩解決方式,申請劃紅線...),看這應該不算是私人地,基本上應該是能檢舉,自己挖洞灌漿真的是誇張了點...
ethan.chen5988 wrote:真的是暈倒了什麼時代...(恕刪) 先查一下那塊地是私有還是公有的,公有就是路霸,直接跟該地區最高首長投訴真的要惡搞的話,找台推高機將汽車頂上去,買高碳鋼鎖穿過四個輪框,然後穿過地面上的環,焊死,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