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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解】100 以上機車國道路權與汽機車平權觀念對大家都好─政府堅持國道為汽車專用的真正理由?

g53x85cu wrote:
我家有四輪125機車
會不會在車輛間鑽來鑽去
答案是會
因為四輪輪寬幾乎和把手同寬
所以二輪過的去,四輪大部份也過的去

嗯,說的是。
這種會鑽的,我倒不太怕。最怕的是2秒可以從最外側的更外側,壓車三個車道,瞬切到最內側的更內側。(這種瞬切,加補助輪的有難度吧)
就算他沒事,我也會嚇得心臟快停掉。拍拍..拍拍.. 老年人不經嚇,握方向盤的手都會抖。
robuni wrote:
在進入主題之前,我想...
2. 省道跟國道主要差別在哪裡?最主要是國道速限高,且速限範圍小;其次國道是封閉型道路,省道很多都是開放型,因為國道須維持較高速度行駛,所以凡設計常用速度能滿足國道速限範圍內之交通工具,理應可使用國道(恕刪)


標準先畫靶再射箭的講法,只看速限速度? 這講法很差啊!

這議題最近看到有點煩了
反正反對的人 還是反對說再多也是一樣
重機的穩定性 真的騎過才會知道
跟上車流就行了
先不說白牌 我覺得250已上就可以了
如果明天就開放
其實就像在快速道路有重機行駛一樣 根本沒有差
什麼血流成河根本不會發生
台灣人很快就會習慣了...
會想上國道 應該算是方便上的問題
台北到桃園不走國道真的超麻煩
誰說重機只是有錢的玩具
現在黃牌入手容易
騎重機通勤的大有人在
我也只是一個月30幾k的上班族 不是什麼有錢人
我每天新生高通勤 比在平面道路安全又快速


如果開放內湖林口 再來補助換重機 內科的塞車應該會舒緩很多
好多工程師 業務都住林口 一人汽車超多不塞才怪
說真的啦
開小客車如果巴士或卡車從旁邊經過時
都會被氣流捲到,造成車身晃動了
騎重機的不知道會被捲去哪?

整天想飆車沒地方飆
三不五時就發這種月經文
看了很膩

聞香下馬 wrote:
國道上常有掉落物,就算保持安全距離,依然閃不過煞不住。別跟我說撞上掉落物是因為沒保持安全車距。這點我想是不爭的事實。所以只要重機騎士離開車身掉在地上,就視同掉落物,後方車輛撞上無肇責,騎士還需賠車損。如此我就贊成重機上國道。


怪了....

每個鴨肉的汽車駕駛都沒有看到有鴨肉,或著看到都反應不及

真是太奇怪了......



UDN wrote:
有行人在車道上逆向行走!」前晚八點多,警方接獲通報,中山高北上指標一三一公里苗栗路段有行人逆向行走,有時甚至走進車道,險象環生。國道員警巡查未發現,半個多小時後又獲報,一名男子跨越分隔島闖入南下苗栗交流道匝道出口附近,遭車輛撞擊死亡。

國道警方調查,張姓男子(四十三歲)先被張姓駕駛的小貨車撞倒,接著又被五輛車輾過,屍塊四散,慘不忍睹。警方緊急封閉南下全線車道蒐證。

國道員警到達現場,<font color="#FF0000">發現屍體已經支離破碎,連頭顱都被重車輾成好幾塊,殯葬業者第一時間也不知道如何收拾,國道員警只好封閉南下全線車道,讓殯葬業者得以順利撿拾屍塊。


UDN wrote:

女子彈飛車道,再遭後方閃避不及的休旅車及轎車輾壓,屍體支離破碎散布達一百五十公尺,警方正在查緝肇事逃逸與輾壓屍體的

開轎車壓過呂女的邱顯洲說,行經事故路段內車道前無異狀,看到前面好像有東西阻擋、想往中間閃躲時,因車速快不敢往外變換車道。車上行車記錄器顯示,在他車子輾壓之前,前方另有一輛休旅車也撞上呂女身體。



UDN wrote:

1名男子遭撞陳屍國道上,又遭經過車輛輾過,屍體支離破碎。

警方清晨接獲報案指出,有人陳屍在北二高南下4公里處的外車道。警方前來發現,陳屍男子已被撞得支離破碎

警方指出,1名駕駛清晨5時餘,開車經過此處,疑似壓到東西,於是在下一個交流道處折返,才發現車子壓到的是屍體


理由就是
一但撞擊.都會非常嚴重.你的手肘.膝關節.頭頸部.在高速下自體翻轉.會扭斷的機會大增
當然自己要上高速.就要有充分的心理準備.可能就是最後一趟出遊了.但也有可能一直都沒事
也沒人喜歡穿那種防摔衣騎車.那下車後怎麼逛街購物?變機器人了

喜歡去北宜胚車的也一樣.講了也沒有用.每個月一直有人死亡.人死了還被罵.也沒人同情你
就自己想騎.自己承擔.
未來上高速.汽車記的保持距離.維護彼此安全

還有一點..不是說繳了很多稅怎麼不能上
那就減稅.不要讓他上高速就好了
要上國道就上國道, 命是自己的. 但是我很難想像機車在高速公路上犁田, 以現行車子速度都是100km起跳要急煞閃避......

SENBEST wrote:
【正解】機車國道路...(恕刪)


+1
4. 機車在國道上會發生的事故,在省道上會不會發生?都會,而且開放型道路比封閉型更危險
>> 自嗨且誤導的觀點, 省道車速通常較慢, 雖然發生意外的機率"可能"較高,但意外發生時,騎士死亡機率低, 但在國道高速情況下,一有意外,騎士非死即殘,還會拖汽車駕駛人賠償天價,這才是最被強烈反對的原因,騎士若贊成鴨肉免責條款,原本反對的幾乎都會閉嘴了...

那些擔心開車會撞到機車的人別忘了,國道的安全距離更長,如果你在國道會撞上機車,那你在省道或市區道路上,早就撞到幾百次了吧!
>> 同樣變態扭曲的觀點, 國道的安全距離長,但因速度高,應付意外的反應時間也短,發生意外的死亡機率高,省道或市區道路上速度慢, 反應時間就多上一些,就算反應不及,死亡機率也低.
6. 國道速限較高,一旦發生事故恐怕對機車族相對不利?正因為國道速限較高,相關安全規定也較嚴格,例如要保持較長的安全距離,因此國道發生事故的機率,不會比省道更高。且若發生事故,不管哪種道路,都對機車族相對不利,但若照此邏輯,小客車與大貨車發生碰撞,小客車相對不利,是否也要因此限制小客車路權?


這個自問自答真的有些許的__ ,機車摔車都往前滑是嗎? 往其他車道滑要怎保持安全距離??

還是機車不管在哪個車道 其他三個車道都要保持安全距離??



還正解勒 ,這邏輯 ,我只能說同情

先告訴大家 ,旁邊車道閃避不及 ,壓到算誰的 ,你敢保證法律會給予免責? 壓過的車子 ,求償要算誰的? 死者?死者家屬?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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