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dversion wrote:我在北美看到的是,公車停下來,後面的車也就跟著停了,台灣呢? 交通官員與機車優先道違停愛好者,最愛罵機車騎士不願等待障礙自動排除,那麼這些泳褲騎士呢?為什麼看到公車停下來就橫衝直撞找洞鑽?!
不管是公車正常靠站還是什麼車違規停在那裡 單車騎士都不能想切就切出去 這是兩碼子事 這種觀念都沒有 就只能說一路好走應該是平時單車亂騎慣了 才會有今天這種結果 常常在人行道上走慢一點還會被單車騎士按鈴催促 也沒有警察會開單車騎士罰單 早就該整頓一下了貨車是受害者
腳踏車問題比較大公車停公車站 沒錯後方車其實應該停下來等但腳踏車卻採用 突然切換入其他車道的方式想超過公車影片中可以看出 腳踏車原先所在的的車道 跟貨車的車道是分開的所以 腳踏車跟貨車 不同車道 不是前後車的關係腳踏車突然切換車道 是事故主因但貨車其實可以預想到 有公車停了 該車道的車很多都會這樣繞出來 但卻沒減速注意有應注意而未注意可能 是次因以上 鍵盤柯南的猜想
maa1685 wrote:本案例:主因: 騎士變換道未注意路況次因: 貨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若把公車換為汽車違停的話:主因: 騎士變換道未注意路況次因1: 汽車違停次因2: 貨車未注意車前狀況 本日回文最中肯~
公車停靠在合法公車停靠區, 公車當然無責!!!難道我車子停在"合法停車格", 結果旁邊發生車禍, 我會有責?貨車真的雖小!!! 一定會有業務過失致死的罪責.....影片來看那樣的距離空間腳踏車突然切出去, 貨車反應不及很正常的!!!雖然死者為大, 但該事件的腳踏車騎士真的是自找的,遇到前方車輛停止時就有一堆人喜歡直接切換車道, 不能停等一下確認車道情況再切換嗎?這事件貨車方可以提"信賴原則"來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