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樓主要告留言者我賭...(恕刪) 交通議題可受公評不代表你能對特定人 不實的人身攻擊或是毀謗我是不知道到底要不要知道是誰才能告網路一堆文都是嘴砲被抓出來的可以用時間等等摟。反正提心吊膽的不是我幫你留言存檔了,哪天真的庭上見到他。我會找你領500的「公然侮辱罪」,是指只要是亂罵髒話,或是讓人覺得受侮辱的話,就算成立。若是行為人無端罵人,不論以言語或文字都構成此罪。因此,網路上的轉寄、轉貼、留言、回應…等都涉及「意圖散佈於眾」,可以成立毀謗罪,而在網路上流傳者,幾乎都是以文字或圖畫方式流傳,均為加重毀謗罪。
atoss888 wrote:屁不屁好像不是你最...(恕刪) 那你到底覺得這樣屁不屁?樓上早有解答啦,不用舉例了狗在交通法算貨物,都狗的錯難怪小巷一堆騎士看到遛狗的都故意來刷卡~因為如果狗嚇到爆衝出來~ 主人還要賠錢~
bombom123 wrote:交通議題可受公評不代表你能對特定人 不實的人身攻擊或是毀謗我是不知道到底要不要知道是誰才能告網路一堆文都是嘴砲被抓出來的可以用時間等等摟。反正提心吊膽的不是我幫你留言存檔了,哪天真的庭上見到他。我會找你領500的「公然侮辱罪」,是指只要是亂罵髒話,或是讓人覺得受侮辱的話,就算成立。若是行為人無端罵人,不論以言語或文字都構成此罪。因此,網路上的轉寄、轉貼、留言、回應…等都涉及「意圖散佈於眾」,可以成立毀謗罪,而在網路上流傳者,幾乎都是以文字或圖畫方式流傳,均為加重毀謗罪。...(恕刪) 真的我現在每天都很提心吊膽怕到飯吃不下也睡不著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