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台北市警局的檢舉網頁,如果檢舉人不依規定輸入姓名,地址,電話與電子郵件,這個檢舉系統根本就不讓檢舉成案.臺北市的交通檢舉,早已經有實名制了.當然不排除有人會蓄意輸入假名與假電話號碼等等.承辦警員如果覺得檢舉案的照片與影片有疑義,警員可以自行決定聯繫檢舉人.如果毫無疑義,自然也沒也聯繫檢舉人的需要.如果聯繫不上檢舉人,也可以直接剔除檢舉案.我一向是提供真清晰的影片與照片檔案,以及真實姓名與電話號碼,但倒是從沒被聯繫過.我的想法很簡單.我的照片與影片原汁原味,沒有造假與添油加醋,100%絕對不會有任何人能舉出任何可疑之處,因此不會有聯繫我的需要存在.如果警員覺得我的檢舉證據不足,大可直接剔除,我也不介意.如果有任何被檢舉人能為了幾百元的罰單,動員各種關係,能驅使警員違法把我的個資提供出去,來找我輸贏的話,我也會很有興趣與對方較量看看.
小葉叔叔 wrote:要獎金也可以但是如果舉發不成功被舉報的人可以對舉發者提出誣告罪的訴訟這樣才是真正公平才可以真正避免胡亂提告讓舉報流程更健全、更完整..(恕刪) 可以這樣才公平阿只可惜永遠不可能有獎金的你不用多擔心了呵呵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新北市的檢舉系統已經是接近實名制因為要填身分證 ID警方可用身分證 回查檢舉者姓名(雖然我不知道會不會回查)台北市的系統不用身分證ID所以更人性化、輕鬆而議員的邏輯是用實名制就可以讓一些怕被打、不信任政府、警察者從此卻步,放棄檢舉哈哈心照不宣啦...(恕刪) 對阿目前我有看過兩個縣市是需要用身分證字號的喔笑死人檢舉交通違規還要身分證字號要不要生辰八字也給你阿要求一堆真實資料想嚇唬檢舉人喔結果6萬變30萬件哈哈哈
Katong wrote:這是台北市警局的檢舉網頁,如果檢舉人不依規定輸入姓名,地址,電話與電子郵件,這個檢舉系統根本就不讓檢舉成案.臺北市的交通檢舉,早已經有實名制了. 希望交通局官員硬起來,直接跟議員說,我們已經有實名制了,請議員去治違規達人,不要再治檢舉人了。
今價賣喔 wrote:姓名...掛號信件確認電話...打電話確認地址...掛號信件確認都正確他才願意幫人家開單呢 我也都用真名真電話檢舉快60000件我好想接個電話罵罵違規者一個都沒有還報復哩報數啦!哈哈哈
rickt wrote:有人可以告訴我為何有人檢舉發獎金不敢領? 有人檢舉被告洩密嗎?...(恕刪) 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檢舉歷史檢舉強冠實名->240萬檢舉頂新實名->千元原因是,檢調早就在調查了, 所以不算檢舉結果->謠傳檢舉的阿杯車禍身亡, 檢調澄清:知道的不超過5人->知道消失的當然也不超過5人 ->新聞連結1.2億獎金飛了,匿名檢舉蝦味鮮無法領???-> 我看是要吊檢舉人出來吧不要講為什麼負面思考,陰謀論先檢討為什麼不被人民信任...出事有人平反成功嗎??就算給10億, 跟命來選很好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