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一堆笑死人的舉例,從法律角度看,你匝道提前分左右邊並排,請問侵害到什麼個人法益?侵害什麼社會法益?此外就算你去檢舉社會也不會變更好的情形...而,闖紅燈侵害到綠燈用路人法益,紅線臨停侵害到正常用路人法益,超速造成風險也是使正常用路人限於風險(速度落差過大、反應不及)我認為這是典型法律不容許但道德容許的行為,(家屬追打性侵犯也是典型法律不容許但道德容許的例子)故下匝道並排行我不支持但是也不反對
MikeTrout wrote:關於下匝道並排.....(恕刪) 若只能排一排,原本只堵塞交流道就會變成堵塞國一南下的外側車道,甚至中外車道。88的車真的太多了,這麼有默契的並排,我倒是想建議乾脆地上劃線更好。我沒這麼的正義,任何違規就想檢舉。能夠順利疏散車流最重要了!
腦袋有洞不可恥 wrote:大重會被檢舉~但是...(恕刪) 連警車都自動分流了.....另外抓到汽車違規你就去檢舉不要只會一直講只有汽車可以怎樣重機都不行現在是重機要不要開放上國道不是汽車還能不能繼續上國道的問題汽車重機都有低素質的人但是一直扯汽車也下水有幫助嗎還是大家都要回到小學生爭論的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