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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大道的死亡車禍,女大學生何其無辜


Speed Wick wrote:
不要說我沒同情心這...(恕刪)



這種三寶騎法
真的是害死自己
也害到無辜的女學生~~~

但台灣 死者為大
只能幫女學生QQ了~~~~
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弟子規 http://www.bfnn.org/book/books2/1722.htm
狗屎法官必判”應注意而未注意“
祝這些法官出入平安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以上都是玩笑話,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請問大家

肇責跟死亡會分開算嗎?

畢竟死亡直接原因是自己安全帽沒扣好或者沒扣。
網路上我看不到您,但我會在我的回應留言中看到我自己。
lovechichi wrote:
.........右側超車...右側超車


個人認為影片中女學生的這個行為不應該稱為右側超車,應該是施行閃避動作,如婦人迴轉後停留在原地女學生的閃避行為是可以避免車禍的,但是婦人迴轉後立即加速橫越車道導致"閃避不及"。


甚至個人人為,應注意未注意或許也不成立,女學生已經注意到前方車違規迴轉而執行閃避,應注意未注意是指"人有足夠反應及煞停時間但未作出適當安全反應(如未煞車、未閃避等)",因此煞車及閃避都屬已注意之反應
首先要替已往生的婦人致哀
接下來的說法可能會讓多數人不認同
但看法要如何才能客觀呢

兩人都有過錯
=====================================
婦人:在路口動向不明,但人車位置在前方
-------------------------------------
大學生:駕駛經驗不足,在前方有不明飛行物體
卻應注意而未注意,硬是要繞過去
=====================================

路上很多自以為騎車技術高超的車手
在台北市騎車就喜歡鑽來鑽去
殊不知你的運動神經反應並不會比意外快
只要一次,就讓你的人生黑一半
就如同這次事件的女大生一樣

我們無法要求路上無三寶,但要要求自己不要成為三寶
這樣才是保障自己最佳的方式

這件事也衍生出另一個問題,後續的賠償
如果女大生未加保第三人責任險
將面臨高價的賠償金,這才是接下來要擔心的
我們都不希望發生如此的憾事,但既然發生了
就要學習如何處理

一年約1000出頭的機車第三人責任險
很多人覺得是多餘的,有強制險就好
這是這樣的想法而因小失大
一年1200的保險費,10年 12000
可以保障你10年
12000買不到一隻蘋果,買不到LV包
卻能買到你還未到來的人生保障
真的,台灣的法律真的要修改!! 後方的車子何其無辜要背上過失殺人的嫌疑!! 就這起車禍肇事責任相當明確。
婦人第一時間明顯就是要左轉卻又臨時偏右! 縱使車速再慢反應時間也不一定來得及!何況是在市民大道上!!


希望有明瞭是非的法官
讓這女學生全身而退

但最主要也要三寶家屬不要因為事故跟對方索賠
我也曾經碰到這種騎法的人,緊急煞車後,犁田,不過,還好沒撞上,只是自己犁田,休養近兩個月,自己認賠。
路上這種老三寶的騎法,我每天都看到,但我都會特別注意去閃它,讓它,然後瞪它

肇責應不是10:0,可能8:2,或7:3,因為後車超速又沒剎車減速

坦白說,女生的反應都不怎麼好,包括老中少,開車機車都一樣,要特別閃它,別無他法

之前碰到一個白爛女開SOLIO急左轉,不讓我直行機車,當時下雨天,只有一秒反應

我知道完蛋了,就煞到底,然後自已犁田往右側倒,而不是撞上去,雨衣全破機殼全裂,右手腳流血,但性命保住....
從婦人又轉回頭的動作開始到被撞上的時間只有1.6秒!
根本後車無法反應,我真的覺得錯不在女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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