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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彎就彎不用管他車距離?

wesho wrote:
我只看到兩台車在玩來玩去

+1,樓主跟車也跟得很近吧!
scott.chen,1910 wrote:
路上一大堆,檢舉也很難成功,承辦人說因為鏡頭安裝位置難以判斷距離

至少要把自己的車頭照進來,才可以判斷距離吧!
我只看到有人長時間佔用內側車道.
被剪車後才要踩油門變換車道.
真的是1寶加2寶,嘟嘟好.
直接檢舉了阿,送他三條就可以了,罰單也破萬了。
光第一條就很多次了。
記得分開檢舉喔。
台灣交通行駛道德就靠你了!!!

1.有打方向燈,但是無反應時間。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11 條
一、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

2.超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11 條
三、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3.不能一次橫跨三線道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11 條
一、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

weng steven wrote:
今天上午國道遇上這...(恕刪)

這種車超多的 也不知道在急什麼 就塞車啊 切來切去
最後還是在附近
為什麼喔簡單講就是
1.台灣考照制度太鬆
2.台灣罰責很輕
3.台灣很多人開車就是腦

你可能認為怎麼可能,事實就是很多人只會踩油門
白癡就是這麼多。

你不信喔看完影片你應該就信了



GOOGLE一下他的車牌才發現
原來還有其他受害者
夜間還有一種寶,他以為他看得到別人,別人就應該會看到他,那種知道嗎?




...... 沒開大燈的寶
這個我會檢舉,剪掉閃一下方向燈的畫面必開單,上國道一次檢舉一張以上無誤,這叫陷害但誰叫你只會閃一下
第一次切,我不會叭,

第二次切,根本是想嚇人製造車禍,我就會大力長叭!!!

請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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