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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騎Ubike 被撞,賠償問題求解

我覺得錯不一定在腳踏車,樓主有結果時可否分享一下?


ggcar wrote:
這是趕時間遇到不要命...(恕刪)
bill_chu wrote:
就讀國一的兒子, ...(恕刪)

基本上直行車的路權較大...
且自行車的機動性小..這種路口還是乖乖的兩段式..沒車時再左轉保護自身安全..
賠錢事小..生命安全較重要
臺灣很多機(慢)車騎士的習慣不太好,
以照片中的道路來看,該車道並未禁行機車,所以整個車道機車都能行駛,
但往往大部份的機車都擠在車道右側三分之一,不敢向左半邊靠,
如此一來車速當然會慢,左側空間也會讓後方汽車想要超車(風險相對變高),
如果機車平均分散在整個車道,車速自然能提升,
想慢慢騎的(或自行車)再自行靠右半側,
讓汽車沒有超車空間,就可減少危險發生的機會(除非汽車硬要逆向超車)!

再來是講到要左轉,最好是採用以下兩種方式:
1.
在還沒到達路口前先行駛至車道左半邊,貼近分向線,
(記得先留意後方車況)
把右側空間讓出來,也讓後方車輛知道您要左轉(善用方向燈),
到達路口後則可以相對安全的方式直接轉彎(但還是要注意路況)!

2.
如果來不及提早切至左側,或原本就是行駛在右側的慢車、自行車,
就算不需要兩段式左轉,最好還是靠邊停下來,
確認安全或無車時再轉過去,而不是直接就從右半側左轉!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中肯
臭臉王 wrote:
基本上直行車的路權...(恕刪)
最大的錯是在父母未教導小孩防衛駕駛觀念,一旦出現無法挽回的憾事,誰對誰錯都不重要了!!!

臭臉王 wrote:
基本上直行車的路權較大


同向同車道上的車不是轉彎車直行車的關係,而是前後車的關係.
我的想法接近46樓
何不等初判表出來再做決定
這路線 不用講了 腳踏車的錯 腳踏車沒方向燈 小孩直接左轉 使後方追撞

腳踏車 乖乖跟行人一樣2段式把

在荷蘭當地也是2段式 在部分路段可以 左右手舉起 表示要轉彎 直接過彎
用右後門撞你左彎的兒子?

你兒子不懂事是老爸和老師沒教好就算了,

你怎麼有臉PO上來講這件事?
+1,不過騎腳踏車真的要自己多注意,還好人沒事


tercel0966 wrote:
我的想法接近46樓何...(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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