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ki wrote:
話說國道客運的 LED 扛棒,
比後霧燈面積超大更刺眼,
你覺得面積超大更刺眼,可以自己去檢舉呀 :)
什麼都要靠別人,不好吧,
你也沒給別人薪水,別人為啥要幫你檢舉 :)
pafupafu wrote:
呵呵,
你自己說要搜集行車紀錄器兩三個月找到檢舉人的車牌,車型和出沒地帶的呀
怎麼現在變成和檢舉人要車牌號碼和出没地帶啦??
這樣髮夾彎,縮水,打折偷懶不好哦 :D
靠自己最好,怎會剛剛的霸氣,瞬間變成低聲下氣和檢舉人要資料呢:P
支持你加入檢舉行列,不管動機為何 :)
男子漢說到要做到,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