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吳彥祖 wrote:我有檢舉過而且都有成...(恕刪) 切到你前面頂多算插隊~你除非一路跟~除非他一路一直切~簡單說除非你就是龜車~你的後行車記錄器拍到我從你後面切出~再切到你前面才有辦法舉證~不然只有前錄影機的影像~頂多算插隊~防守失敗檢舉是很常看到的報仇例子不能算超車檢舉~
這就是公開的超車時間!!開放路肩時段超車並不違法(直接下交流道),臨時又不想下交流道就回主幹道(不容易被抓)!!既然有這種超車時間台灣人不超怎麼行!!哈RoamingTourist wrote:有些路段為了抒解上下...(恕刪)
wwefan wrote:一直一直龜車在前面的...(恕刪) 誰說的~我每天都要南下建國~車流量這麼大~保持車距就算了~你保持了快30台車~時速甚至低於60不超他要幹嘛~23公里處主線道是不太塞的插隊下交流道的倒是一堆國一路段設計~畢竟是好幾年前的東西~龜成這樣~搞不好車要壞了~超他車讓你家的事不爽~只覺得是幾個激進份子才會遇到檢舉單吧-------------------------我說的是路肩龜車而我要下匝道~而不是主線超車相對的也有切出動作~是不是只要開入了路肩~就只能排隊~完全不能切出~也不能為要出匝道口~而不能往左切匝道口切出標準是雙白線?那前1-200公尺切出的呢要說的不是一直超車這件事~那個犯罪事實很明確了是就那法條來看~是不能左切意思嗎?二、開放路肩行駛,路肩即屬專用車道之一,如前方發現故障車、事故車得允許行駛路肩車輛有變換車道行為於超越前車後駛回路肩續行下匝道,惟該變換車道行為仍須遵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之規範,先予敘明。就這點~舉證就很困難了~~一直跟車?大家說的樓主也該都想過說成功檢舉的~我也想看是怎樣檢舉~
一堆人都不太想當正義魔人,畢竟上網檢舉也是要花時間調出行車紀錄的影片,但是真的一堆人貪圖開放路肩的便利,進而影響到開路肩下交流道的用路人。每次回家下大溪(北上)都會遇到超多這種人,昨天更扯,我跟老婆打賭前車是要乖乖下交流道的,前前車一定是貪快的,結果到交流道時,竟然前方超過十台車又切回最外側車道,因外側車道車流很大,所以都堵在交流道處等匯進,難怪常常路肩時速比外側車道還慢,令人無言想檢舉根本拍不到前面十幾台車的車牌
參考一下【行駛路肩的疑問】http://www.hpb.gov.tw/files/80-1000-1594,c1.php?Lang=zh-tw依據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104年7月16日管字第1046005868號函釋(略以):「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車」告示牌指示,於開放路肩路段欲駛離出口之車輛得提早離開主線行駛路肩,除路肩有故障車輛或散落物等事件致無法續行路肩外,應繼續行駛路肩銜接減速車道或出口匝道,如再變換至主線外側車道行駛,應依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交通管制規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二、......或利用路肩超越前車或倒車。」視為利用路肩超車之違規行為。所以:1.「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車」表示該限往出口之開放路肩路段屬專用車道之一,非下交流道不能用2.路肩有故障車輛或散落物等事件致無法續行路肩,可以駛離,其他狀況都不行,且通過後要回路肩3.遇龜速車就真的只能跟著慢慢龜,回主線被拍到會被檢舉,或許就是龜速車在釣魚也不一定4.檢舉不用跟車,只要從路肩變換至主線外側車道行駛,就算違規,比檢舉未下交流道容易至於怎麼檢舉可以參考看看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97&t=5123145&p=11#64150568
最近常在上下班時開一高,往返台中跟新竹,對於路肩通行有個疑問,通常交流道下去都會分成左右兩道,比方從南下台中沙鹿,往左是台中市,往右是沙鹿,那我要去沙鹿走路肩很順,一直靠右走就下去了,但是要往台中市的若走路肩,到最後就要打左方向燈插入外線道的車流,這樣算是也算是用路肩超車嗎?有台車像圖中黃色線的軌跡從路肩一路開過來後往左插入要去台中的車流,這樣合法嗎?畢竟外車道都是一路塞過來的,路肩有時順很多,這樣算不算利用路肩超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