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shin wrote:
同樣的道理,是否不...(恕刪)
速度如果都不是依駕駛人自己說了算,除非有相關單位的測速依據,否則"速度"這個因素在這個話題上可以先去掉,沒有行駛最高速限以及超速的問題,因為自由心證
但"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這是不變的道理,在無交通阻塞或超車動作時請勿占用內側車道,交通順暢對你對我對大家都好
沒被開單或舉發不代表就是對的,台灣有太多不合時令或殘缺的法令讓人民無所適從,良好的道德駕駛觀念要從"心"開始
atche001 wrote:
速度如果都不是依駕駛人自己說了算,除非有相關單位的測速依據,否則"速度"這個因素在這個話題上可以先去掉,沒有行駛最高速限以及超速的問題,因為自由心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