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沒辦法替樓主判斷是否有那三成肇責(是說網路嘴泡判斷也不準)
不過基本觀念是,你有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旁邊的車插進來後急煞,這種狀況需要判斷是否是他一切入立刻急煞,有些車甚至切入時的速度已經比你慢了,這會造成後車完全沒有反應時間。這種狀況即使是車頭撞車尾,也會是前車全責。 只要後車能舉證即可
以前的舊觀念會認為後車撞前車一定後車全責(至少主責),是因為以前行車紀錄器不普及,這種旁邊插進來急煞的狀況,撞擊發生時大多都還是車頭直直撞車尾,事後的鑑定看不出對方插隊時的狀況,所以後車都只能吞。 也才會有很多老一輩的都認為後車撞前車後車一定要賠
但現在行車紀錄器很發達,只要能證明是對方切入後急煞,我方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的義務 & 注意義務,就會是前車全責
只能建議樓主申請鑑定,提供鑑定委員會行車紀錄器,最後他會判斷這個狀況是否符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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