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phom wrote:看看自己想右轉就把【機車優先道】佔去的汽車駕駛人...(恕刪) 條文改了嗎?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4條規定,機車專用車道,是指示僅限機車行駛的專用車道,其他車種及行人不得進入。同規則第174之1條規定,機車優先車道,則是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的機車,優先行駛的車道,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佔用行駛。
真爛的建議你以為大家都那麼熱血嗎? 自排明明就很方便 為什麼正常人不能買??只為了避掉三寶這原因會不會太勉強 更何況你憑什麼認定 開手排不會有三寶??更何況很多三寶都是走路的 要不要禁止他們走路??要不要禁賣打火機火柴 只賣打火石這樣可以避免蓄意縱火 因為要縱火的人在打火的時候就會被發現這樣合理嗎???
我所認識的人中,好像只有三個人是沒有經過駕訓班的。所以考照也都在駕訓班原地考照,我覺得應取消駕訓班場地的路考,應在一般道路上路考才是。如果可以的話,也要有一段高速或快速道路的路考。然後某個年齡層之下固定幾年重考一次,而年紀達到一定程度的老人重考年限要縮短。重點就是常出車禍的類三寶,更要一兩年就重考一次。駕訓班的教導方法好像就是看到那根柱子,對到車身的那個點或柱,就打幾圈方向盤或回幾圈…唉這樣的教法,也讓我買車上路後自修了許久的路邊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