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冰 wrote:
機車數量真的太多了為...(恕刪)
交通違規檢舉系統太落後。
除了將汽機車數量減少,
建議以後悠遊卡、一卡通、身分證跟交通工具感應卡合一,
所有汽機車加裝感應器,
要先用身分證感應才能啟動駕駛並使用停車格/場,
使用了登記在誰名下的車,也會紀錄進去,
使用任何交通工具一年內違規累積三次即自動吊銷所有駕照,
一年內不得重考,
重考大型車輛、機車及機車駕照,
都要高難度路考三次皆通過才及格,
不及格則六個月內不得重考。
路考通過領取臨時駕照,
連續三年皆未違規即自動轉正式駕照,
三年內違規則取消駕照,
三個月內不得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