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eiaro wrote:如題,為什麼交通部...(恕刪) 要荷包滿滿 肯定很好用 但政府絕對被抗議 國道警察局肯定被蛋洗飛天但要真對交通塞車問題 抓龜速才是正確的 把那些愛龜的龜主罰個幾次國道絕對暢通
Skier96 wrote:時速200還能拍到?...(恕刪) 老兄您根本不懂....我提出的技術面並不是用照相機,是用ETC記錄你車子經過的時間點,然後利用兩個ETC去做時間判斷,以兩個ETC的距離除以時間 = 速度ETC要感應200公里的車速根本輕而易舉......
ETC就是要能推廣,普及才會成功,之前一台大機器一直裝機率不高,改成Etag才廣為接受,重點是有誘因,如果裝了只是增加被開單風險,我相信90%會去退租,就達不到推廣的用意了。不然就是建議只取締嚴重違規的,譬如平均時速超過160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