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powerful wrote:
騎車多年再沒牌的時代...(恕刪)
若樓主您自認
在路上從未跨越雙黃線,雙白線.
也從不把機車騎上人行道.
每個路口必等行人通過後才開/騎車通過.
那在台灣已經可以算是神人級的駕駛公德心,
大家都應向您學習.

不過,看到這種情形應該是可以報警的吧?

市民大道有在那騎過機車應該知道,
騎快或鑽就是為了趕時間,
不這麼做就等著慢慢塞了.
當然,不鼓勵飆車,
沒出事就好,出了事就叫警察吧.
我看到的部分,
在羅斯福路有很多違法的駕駛,
但個人認為影響最大的是 公車>汽車>機車.(公車比較長)
危險性 汽車>公車>機車.(汽車速度比公車快,也更會鑽)
就算機車都很守法,公車換車道 塞,汽車臨停 塞,
交通的混亂是要靠大家一起改善的,
捷運真的不錯可是我家附近沒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