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形容的也沒錯啦倘若自己不是0%肇責但自己的車沒有多少殘值跟車價非常高的車碰撞不管責任歸屬7:3還8:2雖然自己只需負擔2或3成但那是雙方財損相加來算不管怎麼算都是賠償天價(對殘值差的車來說)只是高級車並沒有贏(它也要負擔7~8成)但或許贏了,因為他經濟能養那種車也代表不會擔心7~8成但那2~3成對一般人來說有可能存款還不夠賠這時就代表著第三人險(甚至附加超額)的重要性
提共我自己的經驗,首先車禍當下有叫救護車或立刻到醫院驗傷嗎?台灣有個不成文規定,傷者為大,過失傷害這是刑事罪,只要對方在這件事有0.1%成分裡有錯,過失傷害都算成立.前提是對方也沒有因為這車禍有傷,只有其機車單方面受傷,但是通常汽車撞機車,汽車的人得很少會受傷,所以第一時間警察過來後要求去醫院驗傷是關健,只要有受傷都算,過失傷害這種東西,不會被關是沒錯頂多罰金,但是會有前科的!!!!!!這就是台灣法律,因為我也是受害者,請用高級車保險解決吧....要是高級車不願意,要玩有受傷的機車方一定贏,可以刑事並民事求償一起告,我是過來人剛處裡完而已....除非對方前科累累不差這一條.....都開高級車了保險因該保的不差,基本上自己的車修也不用錢 又可以兼修你的機車完好+醫藥費+部分精神補償(這個看個人啦,我那條對方就直接開口1.2萬...保險也幫我吃下)都沒問題了,引導對方讓保險處理一切就好,我就是這樣弄得....告下去也不用怕會有很多調解的時機總之玩半年時間基本起跳,玩一年大多都才會有最後結果,先講最差的 刑事部分 對方願意有案底那就罰金繳一繳,民事部分 再由法官判 你要幫他修多少,他要幫你修多少 ,過失傷害精神補償的部分對方要提共給你多少 通常到這時候都開10-20萬了 但是法官會砍一個他認為合理的數子,以上 這就是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