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宸宇 wrote:依法行駛在外側車道...(恕刪) 當然合理同樣的時速在內車道是超速在外車道就不是超速?還是你要跟我說不知道上路不能超速?看看鬼島把你這種人洗腦多徹底說不出原因就是一味的要人待轉本來是安全的行為卻要逼用路人冒險真的這麼安全怎麼沒規定全臺灣路口都要待轉
ppopp747 wrote:當然合理同樣的時速在內車道是超速在外車道就不是超速?還是你要跟我說不知道上路不能超速?看看鬼島把你這種人洗腦多徹底說不出原因就是一味的要人待轉本來是安全的行為卻要逼用路人冒險真的這麼安全怎麼沒規定全臺灣路口都要待轉 該說的都說了。部份地方待轉有其必要性,不是只為了安全。同樣的道理整條路牌子在外側,但也有一兩隻在紅綠燈上,你故意找沒有的拍而已長長一的一條路,一個也沒看見,也就認為不用待轉,那是誰的問題?惡法亦法,即使你不懂待轉是為了哪些原因。那就當他是惡法吧格子也劃了,標誌也插了,今天就算紅綠燈上也都掛上了,你還是有話可說。講簡單點,給你內側機車直行你不滿意,那建議政府再塗上去禁行機車吧。這樣待轉沒爭議了。
A辣愛怕跑 wrote:題外話,ejo3島生存 真的大不易唉... 機車本來就是慢車一種,不知道是哪位交通部長說要讓機車騎到快車道,導致有些快車道的禁行機車被取消,要不然說實在的,機車路權直接比照慢車(自行車)就好,甚至部分路段應該限定騎在自行車道還有遇公車靠站為何不跟在後減速停車,待公車載客離開再繼續行車?
.展哥. wrote:機車本來就是慢車一...(恕刪) 機車在中華民國法規上屬於汽車在路上哪一台機車比公車慢的?還是全台灣就只有台北市有公車知識缺乏請多爬文自己有乖乖等待公車停就停,走就走再來要求別人排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