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ea2007 wrote:
不管整車進口要不要...(恕刪)
i hung wrote:
花小錢養些門神,放在交通局,部,監理單位。驗車或出事就會有人幫忙,不然養這些人做什麼,不然看交通退休官員都到哪任職不就知道了。...(恕刪)
+1,
上個月有個公聽會、一堆車廠/遊覽車業者就硬要把已確定要執行的客車安全門(窗)新法規凹回到現行的舊制。已經出事燒死乘客,這些門神/業界代表(同一批人)無視26條人命的損失、這幾天還有臉用推窗會嚇到鄰車這種怪論、繼續電視上硬凹!看了真的令人非常生氣。
監理所其實更有問題!這些新車驗完掛牌後的外加物,多年來為什麼沒在監理所等定抽檢驗車時被查出來,才是大問題!
VSCC 其實非常強硬,他們也知道客車的問題非常嚴重,所以法規越來越嚴格,問題是遊覽車業者跟大小客車廠可不是省油的燈。希望VSCC要頂住各方利益團體(利委、財團、黑道)的壓力,好好為人民安全把關,嚴格執行! 也建議立法院趕快立法,凡是裝上車的電氣設備都必需符合CSA 562等規範,而且監理所必需嚴格檢驗。不然這些混蛋業者拿到車牌後,自己加裝一堆不合規範的電器,VSCC 你們全車審驗 CSA 562(等)有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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