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這個案例來說高速公路不適合重機,是沒道理的。
今天這個的重點是,這個路段以交通法規上來看,是「無路肩」的道路,
既然是無路肩的道路,就不應該停下來換雨衣,就算停在線外,我看人都踩線了,非常危險。
這種狀態下,有汽車經過,是一定會往內切的,
要是剛好雙線道都有汽車,有可能造成意外。
因自己違規造成別人意外,這不是這個討論區上最罪不可赦的事情嗎?
怎麼還有人又有被害妄想症,開始在跟四輪比爛?
說什麼用放大鏡、顯微鏡檢視,體諒一下人家怎樣的,
到底這是老鼠屎個案,還是根本就是老鼠屎佔大多數?若是後者的話,悲哀。
沒路肩遇到大雨,放慢速度騎,等到有路肩的路段或是下交流道,再穿上雨衣。
自己被撞死就算了,禍及他人造成生命死傷,一輩子的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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