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對於「轉彎車讓直行車」都有自己的看法,比如說,:我已經切進去了⋯⋯但是這就不叫「讓」,這是逼著直行車讓轉彎車。什麼才叫「讓」?就是直行車不須要踩煞車而且不會相撞。而不是我先切過去,反正你得讓我⋯⋯到底是誰要讓誰啊?當然你可以有自己的意見,但是在美國考照若用這種方式開車,保證你拿不到駕照。
motte1450 wrote:恩,我懂了,以後開...(恕刪) 大大會這樣講是沒體驗過這樣被撞後受傷的痛苦前面有一道牆壁。你是要閃。還是故意去撞!不管怎樣。安全跟自己身體才是最重要的。 還是小心為上!
第一: 先看該路口是否有號誌燈 有的話要看當時路口號誌如何第二: 要是該路口沒號誌 那轉彎車 要禮讓 直行車先行 要是因為第二原因 那轉彎車責任大於直行車第三: 當事者 可以要求警察查看監視器的 因為你是當事者 這是用來釐清肇事原因的第四: 還要看車輛撞擊點在哪 也是可以歸屬責任多或少第五: 不要去遇到恐龍法官就好 因為遇到恐龍法官 你沒錯都會都是你的錯 ^_^這是所觀察的事件出來 有不對請大大們多指正..
小弟之前也犯過同樣的錯不過比較不一樣的一點是我要右轉結果離路口20m最外側車道被違停車輛佔住(下車買內衣,停在車道正中間的大大大大姊)逼我從三線道的中間車道直接右轉 時速大概不到20吧結果一台機車從人行道(對 人行道)竄出剛好是我視覺死角我看到他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撞在我右前門雖然對方車上載的妹仔說他們騎太快不過哪有屁用調解結果當然是我付全責收工給大家做個案例宣導~~逼不得已沒法從最外側車道右轉時小心死角阿人行道也要喵一眼題外話警方做筆錄時,他寫的部分以下空白處記得畫叉或是寫以下空白後來我看到筆錄時傻眼圖也跟當初畫的有出入還是題外話我當下第一反應...先把那個違停大姊攔下加入戰局不過她也只是違停紅單了事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