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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類似不肖法官錢建榮之錯誤裁決, 凡本人之檢舉本人皆願出席/出庭作證"

別人笑我太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
恐龍也敢嗆聲,樓主叫小賀,陰敬陰敬
就我所知 在桃園地院服務多年的錢建榮法官是少數願意公開投書、寫文章、申請大法官釋憲的好法官...
樓主您的用詞...嗯...
Johnny_depp wrote:
好像沒有呢

偶都被躲在天橋的偷拍, 不管是禁行機車或者是直行車道左轉, 還是壓雙黃線, 兩段左轉,, 闖紅燈, 超速, 巷弄逆向....
還是直接攔檢

從來都沒去檢驗過這些制服警察

三百萬件,代表三百萬個駕駛人及行人遭受了不白之冤 (即便是行人的角色,我也被攔過,松江路穿越馬路)

民國八十幾年更誇張,還有一年五百多萬件的

我們北市的駕駛人是怎麼度過以前那些日子的? ...(恕刪)


雖然我也偶而被警察開單心裡不大是滋味
但是我還是強力支持警察強力執法
北市沒有你說的那段日子會現在成為台灣最遵守交通規則的城市嗎?

台北市是我唯一感受到走在斑馬線中車子會讓行人的
而整個的行車序相對其他縣市也是最佳的
而我住的地方僅一水之隔卻是完全不同的感受
人家房價高不是沒有道理的
一堆佔人家便宜的違規人還在靠北警察依法開單
當這些守法的人都是笨蛋就是了
違規被偷拍剛好而已,現在警察不能做就讓正義魔人來做吧
只要不是釣魚的方式就行了
       交通規則本意是要減少事故發生,為了強制駕駛遵守才訂下罰金喝阻,但時代進步國民所得提高,罰金卻沒跟著調高。使許多人認為被捉到也繳的起罰款的心態產生,又進化成"取締違規的只有那些人,只要不被捉到就沒事",現在開放大家都能檢舉,當然造成反彈!習慣違規的人,一上路可能就開始被檢舉到下車息火,說不定連停車還是違停!!!
     看了許多肇事影片,找不出哪一件不是違規造成的,有多少守法的人被波及,造成多少破碎家庭,肇事者卻又負不起肇事賠償後續,肇事者、被害者家庭,都演變成更多的社會問題!這些後續問題從未有媒體報導過!!
      許多肇事者都只為了圖1~2分鐘的快,但若這1~2分鐘運氣不好,可能造成漫長一生的痛苦,畢竟富爸爸並不是每個人都有的標配!勸一些習慣違規的人能多想一下再做,畢竟運氣再好也有低潮時,神技再神也會漸漸衰退的,沒有人永遠都能中時鐘,別人都是中龍眼的份






防潮閘門 wrote:
雖然我也偶而被警察開...(恕刪)


如未檢舉成功

請將樓主依公然污辱起訴

麻煩請通知法官錢建榮

看了下面這篇,不曉得國道上走路肩違規在先,和檢舉者讓不讓道有何關聯?
路肩通行終點,也是要往出口車輛才能走路肩的不是嗎?
而通行終點不就直接與出口車道相連接了!若是他不往出口去,確實就是違規行駛路肩啦!!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521/867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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