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也因為車禍(對造闖紅燈,我方零過失)經歷了刑事庭與民事庭先分享一下相關的實務經驗:1.看護費用並非自認傷勢嚴重就可以申請,當初調解庭時,法院亦表示必須有醫師診斷證明才能請求,且看護日數以及全天或半天都要寫清楚,若沒有寫清楚法院會行文給相關醫院,請醫師表示意見。2.醫療費用僅以請求恢復基本使用功能為限。例:植牙僅能請求恢復基本使用功能的費用,若要使用高科技稀有貴金屬材料,可能無法如數判賠。3.車輛一定會計算折舊!如果是5年以上的老舊機車大概只能賠個幾千元吧...心裡會很幹沒有錯!但法律就是如此運作,很無奈...4.精神慰撫金會參酌加害人與被害人雙方的社經地位、學歷、職業來核定如果本身收入不高或對造沒有固定職業與收入,通常也很難拿到高額慰撫金結論:這種事情能和解就盡量和解,如果在刑事庭沒有達成和解,進入民事庭原告就只有挨打的份.因為普通過失傷害只要肇事者沒有前科紀錄,通常都可以易科罰金.簡單說就是被告只要繳了罰金就可以不甩你,而且有些無賴根本也不在乎過失傷害的前科若被告名下沒有財產,原告也只能拿到一張債權憑證而已
職業打工仔 wrote:肇事初判表因該出來...(恕刪) 剛剛處理完車禍...理賠也談好了你這CASE只提醒幾個重點1.你提的需求超過對方保額了,鐵定要進法院,在法院民事打完前,一毛都拿不到2.保險公司、法官一定會砍你價,先有心理準備3.對方9成9會脫產的..拿到多少算多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