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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劣汽車產險

RMIT.E.E. wrote:
我問一下樓主,你有沒有保車險?(最基本的第三人責任險?)
看來是沒有
因為如果有.不管你對 or 你錯
都是你的保險公司理賠員去處理
根本不會也不需要聽到這種電話
甚至對方車主(理賠員)如果一直打來騷擾還可以錄音起來賺點零用錢

我講這麼多的用意是在酸.你為什麼沒有保最基本的第三人責任?
更何況你還是常出事(不管撞人還是被撞)的"三寶"我先承認我看一半就...(恕刪)


呵呵,我平常不回文,針對白木回文的,你口口聲聲說的"最基本的第三人責任險",每個人都會保,那是強制險.
另外,跟你說一下,正常人家都會多花點錢保財損險喔,也就是自已開車
撞到人後,保險公司會賠,我看你連這都不知道吧,我第1次聽到 被人撞還要自已保險才有保障,你不會是說
車碰車保險吧,那是我被人家撞車後,可以找保險公司賠,如果每個駕駛人被人撞車,還要花自己保險賠,那我就鼓勵
大家路上隨便開車撞人吧,反正撞人都不用賠錢.對方沒保險,該死吧!
警方該做的都做了,我想要不要和解,是他們雙方的問題,怎麼又變警察的問題,不和解警察會怎樣?。哈哈哈

警方又不在現場,也沒看見怎麼發生的,你要警方怎麼處理,直接判決誰對誰錯,還是乾脆由你判,你怎不問問他們雙方怎麼處理。

前面就有一些發文說現在都要證據才能主張權利,現在無法判斷誰對誰錯,又要問警方以前怎麼處理?你怎不問問保險公司怎麼處理?

我看我還是少發文,看看就好。
私下解決的,往往最難解決,一開始米蟲警察就讓你走一條死路,因為警察貪圖輕鬆省事,造成你後來輸的局面,記得,下次一定要做筆錄走完程序!
gilbertchen7 wrote:
呵呵,我平常不回文,針對白木回文的,你口口聲聲說的"最基本的第三人責任險",每個人都會保,那是強制險.
另外,跟你說一下,正常人家都會多花點錢保財損險喔,也就是自已開車
撞到人後,保險公司會賠,我看你連這都不知道吧,我第1次聽到 被人撞還要自已保險才有保障,你不會是說
車碰車保險吧,那是我被人家撞車後,可以找保險公司賠,如果每個駕駛人被人撞車,還要花自己保險賠,那我就鼓勵
大家路上隨便開車撞人吧,反正撞人都不用賠錢.對方沒保險,該死吧!
(恕刪)


我平常也不回文,但看見像您這樣有閱讀障礙的人,不回一下很對不起自己。
強制責任險和任意第三人責任險都不懂,還敢笑人白木? 發文前多想想,不然臉會很腫....
實際怎樣沒人知道,先不談

但是在談判時裝兇賣狠,似乎是這個行業的sop

強者我親戚去年被人撞,肇事者似乎很有誠意,天天跑醫院去看它,還不時低頭道歉
結果,事後要談費用賠償的第一次會面,不知那跑來的一個人,惡狠狠的口出惡言恐嚇,就是在那邊裝兄弟啦
原本來想說看人家這麼有誠意,一些基本費用拿一拿就算了,最後當然是加碼再加碼,不賠就吃官司,還不是照賠
那個人是不是業代,不確定,但是就算是的話,我也不覺得奇怪

正常啦
單方面說法~~

現在的人常常發文取暖,但不說對自己不利的部份~~

再者,肇責無法確定,車主是有權利不賠給對肇的~~~(保險公司也無輒~~車主不同意賠付的話)~~硬要處理,就是走調解委員會~~再來就是走民事庭了~~~心有不服,也是只能如此~

另外~若真的遇到這麼過份的從業人員~~

可以直接上官網,查詢客服專線~~~直接向對方主管申訴~~~有對方車牌,一定查得到業務員~

我這裡可以直接提供~

0800009888~~~

BADBOY1122 wrote:
我平常也不回文,但看見像您這樣有閱讀障礙的人,不回一下很對不起自己。
強制責任險和任意第三人責任險都不懂,還敢笑人白木? 發文前多想想,不然臉會很腫....我平常也不回文,但...(恕刪)

我不人身攻擊,既然你都攻擊了,麻煩你說一下強制責任險和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有何差別???我洗耳恭聽,如果沒有我滿意答案,
大家走著瞧了.你先人身攻擊的,我會先備份你人身攻擊部分,看怎樣處理.
自己一次與這家理賠經驗是非常不爽,先稱出險賠償,後又稱當事人家人不同意.....理賠員多次聯絡,不在或不然就是開會,留電話也不回,拖了快一隔月,直接去辦公室才找到人....反正自己覺得他們非當事人,所以處理態度就是"以拖待變",反正最後沒耐心就是接受他們很低的理賠額度.....

一次的經驗,告訴自己以後絕對不投保他們保險,要保人要險,他們處理態度是不會積極處理,只能等著被告,跑法院.......
保險服務爭議,請找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或撥1950洽詢當地消保官
BADBOY1122 wrote:
我平常也不回文,但...(恕刪)



祐忠收到了監理所發出的驗車通知,在行車執照有效期限截止日前匆匆趕往代檢場,付清了積欠的未繳罰單外,另委託代檢場人員隨便辦理了一張汽車強制責任保險證,同時也通過了驗車手續。

在離開代檢場後,祐忠盤算著罰款的金額而分了心,一不小心撞到了正在前方等紅綠燈的小轎車,造成對方車輛保險桿及後廂嚴重毀損,在交通事故處理同時,心想到方才才投保了強制責任保險,應可獲得保險公司之理賠,沒想到在聯繫保險公司後,保險公司人員卻告知祐忠,強制責任保險是不賠償受害人財物損失的,這下子祐忠傻眼了,他所要面對的是一大筆的修車費用,唉!只怪自己沒找產險專業顧問作一投保的規劃。


案例分析:

一般車輛在投保法定強制責任險後,並未再針對其賠償額度較低之特性下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而強制責任險僅只針對受害人人身傷害作小部份金額之賠償(醫療費用限額 20 萬、死亡限額 200 萬),對於受害人的財物損失是沒有理賠的。


顧問建議:

在投保法定強制責任險之同時,最好再加買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因法定強制責任險之賠償額度很低,依現在之社會人身地位越來越高漲之際(依現在法院一般之判決,車禍死亡案件之賠償金額約在 300 萬元上下),強制責任保險明顯不足以補償被保險人,且強制保險並無包含第三人財物賠償(按保險公會之統計,車禍案件有 65% 會牽涉到對造雙方車輛或財物之損失)。故達康顧問建議客戶在投保法定強制責任保險外,一定要再加買任意第三人責任保險。


汽車任意第三人責任險的內容:
定義:
本保險包含[傷害責任險]及[財損責任險],其承保範圍如下:

1. 傷害責任險: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受有體傷,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於超過強制責任保險金額以上部份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2. 財損責任險: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失,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說明:
一般交通事故中的財物損失可全額理賠,所以如果祐忠有投保第三人任意險,那麼此次風險便可以轉嫁給保險公司。

投保規定:
附約,以強制責任險為主約。


我把範例告知了喔,如果不出來解釋,我就告到警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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