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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同直行車路權>轉彎車,但是路權有其範圍限制...

魯拉拉拉 wrote:
我覺得這件事情是會影響到日後交通法規的判例,假如沒有好好處理的話
轉彎車是主因,會因為有人走了,所以主因就? 當做沒有? 或是主因直接消滅?
直行車是次因,會因為超速,所以次因就無限放大,變成主因? 甚至要擔負100%責任?...(恕刪)


我覺得
路口的路權 原廁上 是直行車 > 轉彎車
但就本案例來說
B的對於該路口 是否還有路權
是有問題的

B車還在上一個路口
對下個路口 申張有路權....
我覺得不合理


所以只要在馬路上直行無限路口都有路權? 又不是象棋的車
沒到01還以為駕照買不到
魯拉拉拉 wrote:
可笑,T車是救護車...(恕刪)


但是B車都一樣煞不住...不是嗎?

對B車來說,前方轉彎不論是什麼車輛根本都沒差別...

這才是可笑的一點也是最大的問題點


如果B車在限速內,甚至超速一點點都不會這樣

直行車的路權建立在沒有「嚴重超速」的情況下

今天如果B車開70是超速但不嚴重

1. 結果B車一定煞的住,就算撞上去也不會死人

2. 會罵T車的就會很多了,責任也是T車要負大部分肇責


但「嚴重超速」不在此限

嚴重超速其實已經直接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
嘘は真実の影!
魯拉拉拉 wrote:
我覺得這件事情是會影響到日後交通法規的判例,假如沒有好好處理的話
轉彎車是主因,會因為有人走了,所以主因就? 當做沒有? 或是主因直接消滅?
直行車是次因,會因為超速,所以次因就無限放大,變成主因? 甚至要擔負100%責任?

我要說的就是這個,不是因為與論人情就去影響交通法規,除非立委重新立法,對吧


擔心交通法規的判例,
就該支持立法明定路權前後左右範圍,
繼續支持天下無敵這個路口吃下個路口的路權(王爺路權),
就是本著惡法也是法的想法,

這個判例要警告三寶? 還是要警告飆車?
兩個都達到不是更好。

---

但您老兄既然看以後,
那就應該支持在法條上明訂路權範圍,
有腦就應該知道上個路口就吃下個路口的獨佔路權本身就是個大問題!

繼續撐下去很威嗎?
你就乾脆明講你支持飆車度爛三寶不就直接明瞭!



vin owl wrote:
很抱歉沒有先寫明這...(恕刪)


學術文章只是個人主觀意見正確與否還有地商榷,而且當中很多東西都不是在講轉彎/直行車的問題!
怎能拿這種東西來推翻交通規則!

現行交通規則就是轉彎讓直行,如果轉彎車有把握不妨礙直行車通行,隨時都可以轉!
但出事就是照規定辦理很簡單!怕負責就巴結點等沒車再轉不就好了!不要出事再要求/怪直行車未減速讓轉彎車!?

現在轉彎事故那麼多就是都覺得先搶先贏對向車就會讓它,或是不知道自己的路權在這時是次等,應該要尊重優先路權車輛!
對於路權認知不清的很多台灣駕駛,不用到歐美絕對路權的國家,就到鄰近的日本開看看!
有本事照台灣這套開看看會不會被狂按喇叭,出事時看誰肇責較多!






法規不一定都對 (以前酒駕也沒法規)
所以才要改
假設一直拿法規來說嘴
而合理化自己超速撞死人的行為
只是逃避不合理的法律
但實際錯的比較大的還是超速的人
說白點就是這種人自私. 至別人生死不顧
改天路上撞死自已小孩或老婆就知了
真希望有那麼一天

魯拉拉拉 wrote:
哦...原來是篇學...(恕刪)
yoshifumi wrote:
學術文章只是個人主...(恕刪)


直行車路權絕對大於轉彎車這我完全認同,但建立在沒有「嚴重超速」的狀況下


「嚴重超速」、「酒駕」都屬於刑法「公共危險罪」的範疇

B車市區時速130-160已經違反刑法

剩下都不用說


老實說你可以到倫敦、紐約、東京「市區」,直行時速開160Km/s看看會怎樣....
嘘は真実の影!
某人還是無限迴圈直行車最大
不管直行車如何再如何,看是要吸毒還是要酒駕,又或是一個狂飆逃命的通緝犯
超速多少都無所謂啦
反正直行頂多就是 刺陰
交通規則完全淩駕在刑法上。初判表完全可以當法院最後判決
死因完全不用調查,直行車完全可以當殺人兇器


為啥暗殺人要開槍?
跟監他,看他哪天只要轉彎,給他下去,再怎樣都是刺陰


轉彎車管你哪根蔥 就是~~~ 煮陰,死死去別擋路。



我想可以直接無視他的言論了
這個法條很難成立,速度很難去判定
如果成立了,而且還溯及既往,那之前的交通案件就很有意思了

對了,怎麼大家一直說B車開150,我搜新聞好久,都沒有人說150時速呢?



Balason2001 wrote:
擔心交通法規的判例,
就該支持立法明定路權前後左右範圍,
繼續支持天下無敵這個路口吃下個路口的路權(王爺路權),
就是本著惡法也是法的想法,
這個判例要警告三寶? 還是要警告飆車?
兩個都達到不是更好。
---
但您老兄既然看以後,
那就應該支持在法條上明訂路權範圍,
有腦就應該知道上個路口就吃下個路口的獨佔路權本身就是個大問題!
繼續撐下去很威嗎?
你就乾脆明講你支持飆車度爛三寶不就直接明了!
如果是吸毒,或是酒駕,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何必全部摻再一起?

目前到底有沒有證據說,B車的時速? 我說的不是鄉民說的,有警察說了嗎?

轉彎車本來就是主因,快點告訴我,哪裡不對? 目前有證據說B車的速度嗎?
沒有的話,T車永遠都是主因

你連主次因都不分的人,我想,你的言論也可以無視

小宸宇 wrote:
某人還是無限循環直行車最大
不管直行車如何再如何,看是要吸毒還是要酒駕,又或是一個狂飆逃命的通緝犯
超速多少都無所謂啦
反正直行頂多就是 刺陰
交通規則完全凌駕在刑法上。直行車完全可以當殺人兇器
為啥暗殺人要開槍?
跟監他,看他哪天只要轉彎,給他下去,再怎樣都是刺陰
轉彎車管你哪根蔥 就是~~~ 煮陰,死死去別擋路。
我想可以直接無視他的言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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