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康 wrote:
在右轉專用道上等待右轉指示燈號出現,汽車才可右轉(此時機車專用道和平面車道的燈號應該都會顯示紅燈),此路段應沒有設計問題。
以車道規劃來看號誌設計在邏輯上來看是沒有問題。
但這樣的車道規劃提高的複雜度。也減少了容錯空間。
號誌複雜就容易看錯。
車道規劃複雜容易走錯。如果上橋時沒有走到正確車道,下橋時就沒有辦法右轉。
下交流都有人會硬切倒車了。這樣的路口難保不會有人為了不繞遠硬要右轉。
尤其是像計程車以里程計費,走錯路要繞回敦煌路大概可以跳兩次吧。
如果車上有客人,可能會造成爭議。
這邊理想是下橋禁止右轉。一方面可以提高安全性也可以提高路口效率。
orea2007 wrote:
或許有人說過路口要放慢。那要放多慢。40?30?20?
每台車情況不同,慢到可以在遇到緊急狀況煞停下來
而不會煞車拉桿拉到底還停不下來
這場車禍就是王八小黃害的無庸置疑
我僅提倡行經路口減速以防白痴突然冒出來
就如同國外宣導一樣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T666XwJR2s
如果這樣還認為我怪罪騎士問題我也沒辦法了!
我的立場是保護自己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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