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況是731前要報海關,一開始業務還說我的狀況不符合無法辦理,經打給國稅局詢問才知符合時效可以辦理,712送件給業務,請廠商盡速辦理,結果819才送海關被退件,如果送件給廠商跟把資料送到相關單位,作業時間得1-2個月,建議修法把6個月改成得4個月內送件,不然會被退件!不是退稅下來的時間得1-2個月,是把資料送給車廠,跟車廠把資料送給政府單位的時間得1-2月,真是令人氣餒!
haracu wrote:財政部稅負入口網查...(恕刪) 你是Mazda的車嗎? 我有聽到一例跟你很類似的你說得沒錯,是以報海關為基準,我詢問到的是總公司都是月初或月底一個月送件一次,作業時間確實要算入比較保險節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