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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差點吃三寶飯了...已檢舉


hl su3a8 wrote:
今天差點吃三寶飯了...(恕刪)


贊同檢舉,這種三寶真的會害死人
有人就真的很無聊,難怪會被說酸民正義魔人之類,我就不信你從來沒開過高速公路111以上,一般道路限速50,60之類你1公里都沒超過過…

hl su3a8 wrote:
今天差點吃三寶飯了...(恕刪)


是沒到三寶這麼誇張
感覺只是錯過交流道
然後檢舉只要到公路警察局就可以
不過填表超麻煩
我記得現在不是每個砸道都有錄影檢舉嗎?
27樓+1 法規有更正 ,內車道持續依速限內行駛,是不會被開單,到現在還一堆人都還弄不清楚。

本人國道時速111km被開過罰單,罰單上是超速11km不是1km,超速被罰時是沒寬容值,別再說什開120km不會被開單!

本人老爺車儀錶時速110km時,實際車速約108~109km,也別亂說什儀錶都灌水10km。
我家小妞蛀牙了~
個人很討厭這種不守規則的駕駛,開錯車道就下去再繞上來就好,這樣硬切槽化線,萬一後方車輛速度太快反應不及撞上來,真的是害人害己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其中"第八條.第三點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出處: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26&p=134


內側車道主要為超車用,但在後方無車的狀況下,可容許駕駛人以"最高速限"在內側車道定速巡航,若後方有車欲超車,麻煩還是乖乖回主線道,讓他人超車過去,就算你不讓好像也沒有處罰條例,這是公德心問題,下次你想內側車道超車就不要幹說前車龜在內側。

但國道有最高速限也是事實,你在中山高內側車道開到115被照相,還是一樣要被罰,超車跟超速是兩件事
三寶不對 怎一堆人 還怪版主 這世界很有事??????????????????

bus.mister wrote:
27樓+1 法規有...(恕刪)

111開罰說你超速11KM代表那路段限速只有100

11KM也是超過10KM容許值當然開罰

跟上面提到的120有啥關係
在3秒時或2分14秒到2分17秒路旁速限標誌,
最高速限大型車90公里小型車110公里!
最慢速限60公里!
有錯請指教更正.
ivanhour wrote:
三寶不對 怎一堆人...(恕刪)




典型台灣人啊。。。

台灣人真的需要出國學開車 三寶?路上有幾個不是? 駕駛觀念? 禮儀?


總覺得比其他亞洲國家水準高 其實五十步笑百步
很多人都謹守路肩不能行駛的觀念。
其實很多時候是絕對必要利用路肩進行加速
直到適當速度才回主線道。

即使是從匝道匯入高速公路,
一堆人總會在車速還是過慢的情況下就急忙切入主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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