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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看不到燈號也能開單!?

就算你手上已經有對你有利的判例了

但您還是要提出沒有違規的證據

不然我覺得贏得機率不大

11992288 wrote:
確實沒有行車紀錄器
原本的吸盤脫落摔掛了也砸傷內裝
一直沒時間去處理
所以需要蒐證舉證
謝謝


真的
行車紀錄器掉落後砸傷車子內裝時有所聞

強者我朋友的友人他朋友

因行車紀錄器吸盤脫落摔掛
導致
1.皮椅破損
2.內裝龜裂
3.方向盤歪斜
4.底盤漏水
5.前檔眩光後爆裂
6.車上人員大腿骨頭受傷

不可不防

沒錯,把行車紀錄器放上來啊

別說你沒裝,那你家的事

還是洗掉了?那也你家的事
moto938 wrote:
我也覺得你快去申訴啦
一直在這裡和鄉民辯..對你沒什麼幫助...(恕刪)


不好意思
我在六樓已經回覆過了
"蒐集資料準備申訴
也聽聽看各位先進的建議"


檢察官提起公訴都會引錯法條了
何況是我們這種第一次遇到的市井小民
申訴期限還沒到
多花點時間準備是應該的
謝謝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如果警察的眼睛超過 4個(包含)
基本上無法申訴成功...(恕刪)


您非常專業
一直想要回覆您的留言
因為我看過一段文章
(還沒找原始裁判書)

嘉義97交聲字第416號
文中裁判內容提到(原舉發機關當日若係以舉發「違規左轉」為主要勤務內容
,則架設科學採證設備進行採證,以避免如本案般產生事
實不清之紛爭,應無客觀上困難,本件既無錄影或照相等
採證結果,此一事實、 證據不清不利益,自不得由異議人
(駕駛人)承擔。


我相信連燈號都看不到,保証罰不到的,連証據都沒有,是要罰個鳥...
所以樓上的大大意思是今天你綠燈通過路口,只要沒有行車紀錄器橫向有車撞到你你也會同意他說他沒有闖紅燈是嗎..??

樓主已經申訴了...就等結果吧....
違規是瞬間的事當然有法官支持不需記錄只要有員警作證就能成立,當然也有法官不能接受...
所以說台灣是鬼島...沒有明確訂定規則,只要上法院都是看法官自由心證...

有時想想...攔停只能在那個位置,不管如何錄影都錄不到燈號,在同向拍照舉發又被人說偷拍搶錢...
還真難為

fatkyo wrote:
所以樓上的大大意思是今天你綠燈通過路口,只要沒有行車紀錄器橫向有車撞到你你也會同意他說他沒有闖紅燈是嗎..??...(恕刪)


你的論點很好笑,為何我要同意呢?凡事都要看証據來判斷,不信你去問看看法官
wecotu wrote:
你的論點很好笑,為...(恕刪)


論點如何好笑?..意思就是沒有證據不就是各說各話?

所以不是有說了嗎..有法官認同員警所看視為證據呀...
如果當事人也無證據證明他沒違規所以呢?

你表示沒有證據一定不罰這不就是大家的點,樓主有說他一定沒違規可是他沒有證據不是,他只是說警方在那個位置一定看不到他的燈號...不也有人反論可以用燈號推算?

重點就是這鬼島沒有將規則明訂清楚,每個法官都能有不同見解..so?
這串雖然搬了幾個判例是對樓主有利的,但是不也是全部的判例都是這樣判
不過你講到重點了....去問法官

P.S確實有問過了幾個法官...不過台灣不就是這樣沒有標準答案呀..看了這麼多社會案件還不明白法官自由心證的問題嗎?



一個小路人 wrote:
沒錯,把行車紀錄器放上來啊
別說你沒裝,那你家的事
還是洗掉了?那也你家的事...(恕刪)


這一篇沒有要討論行車紀錄器
法官/警察/我本人
都沒有要討論行車紀錄器

沒有行車紀錄器
一樣可以做出判決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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