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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被撞,不知我有無肇責


呂阿強 wrote:
大大你好肇事責任應...(恕刪)


樓主應該是要左轉後馬上下個路口右轉,整個車道又是雙白線(不得跨越),理所當然左轉後接外線(右轉)
+1
那個加速性明顯不合理
smax155 wrote:
可是...........(恕刪)
等初判吧 基本上很難
因為看不出來有路口有減速行為
我上次這情況 是有錄到減速行為
初判表裡寫無肇責 對方雖然有受傷 想多要...但是沒賠(醫療強制險出)
不過修車就自付了... 老車 跑民事不划算...
我覺得這樣還要負部份責任,法官可以回家睡覺了
powlove wrote:
筆錄的現場圖...(恕刪)

標注, 等結果+1...
台中市北屯區后庄路14期重劃區
松竹路未改道前的街景 https://goo.gl/maps/Tp54e

停等紅燈車?或是從工廠內衝出的車?
停紅燈的車輪框是黑的?撞到的輪框是銀色的?

nhiteo wrote:
...停紅燈的車輪框是黑的?撞到的輪框是銀色的?...(恕刪)

停等的車輪框似乎是銀色,也許是角度問題看起來像黑色?

Mystique Hsiao wrote:
轉彎前接近路口的直線路段就要減速,
而不是轉彎時才減速,
而且大部份的車在轉彎時本來就會比較慢!


確實,不過影片中也並不是彎中才減速。
兩輪獨走 . 寂寞 . 也自由 .
powlove wrote:
筆錄的現場圖紅色路線...(恕刪)

你到了路口未減速,該罰。
但你是綠燈,路權在你這邊。
所以放心,肇責在對方。
Mystique Hsiao wrote:
那是在還沒有發生車禍,或是要開罰單時!

並非指樓主一定有責任,
但從影片中來看,路口轉彎未減速是事實,
至於是否有肇責,還是要看最後的判決!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轉彎前未減速慢行講的是

設有彎道標誌之路段要減速慢行

不是路口轉彎要減速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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