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imu wrote:文很長,所以用時間...(恕刪) 感謝樓主 分享雖然 政府是最大贏家...賺到9萬..樓主只拿到27萬賠償不過真的要給這種耍賴且沒有誠意要解決的人一種教訓祝福樓主 平安 健康 快樂謝謝
恭喜樓主討回公道我也覺得屬於自己的權利真的要靠自己爭取我的小車禍案件也進入刑事庭了(已簽和解書但對方一毛沒付還叫我告他,只好去告)不過對方沒錢 我民事庭求償金額是開爽的 只是想討回屬於自己的公道希望對方要記取教訓 先去考駕照再開車上路 而且不要再開朋友的改裝車 免得去危害別人
reddie0704 wrote:感謝分享,另外想問個問題,讓他改成分期付款,萬一他擺爛(例如:被軍方解職失業、名下財產全部脫產)那你要強制執行什麼?改成分期付款是你同意的嗎?還是沒得選擇法官判的? 過失傷害的罪很小,所以被軍方解職不太可能(至少目前還在服役),肇事人是軍校畢業的,有六年義務役改成分期付款算是法官協調的,早知我當初應該堅持要求駁回,這樣他上訴費就拿不回,因為和解成功上訴費可退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