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ink83 wrote:
所以我現在可以不開...(恕刪)
同意!跟你一樣,能不開高速公路就盡量不開,開車是種享受,何必跟他人過意不去。台灣的開車文化實在很差勁,
法律規定110,就偏有人說你車有問題,那是快樂表,給你閃燈、按喇叭、還刻意在你面前踩煞車,感覺自己開跑車,
逼得你一定要跟他違法似的,結果遇到測速照相,還不是狂踩差車減速到"110"。只要你是原廠車,胎壓正常,每間
車廠的表速沒差多少,你相信GPS?商用GPS定位誤差都超過10公尺了,你認為車速誤差會多少?
龜速固然令人討厭,但自己想辦法超車就好,其他的就讓警察給他教訓。若台灣可以更守法,就不會這麼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