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拉拉拉 wrote:請某些駕駛注意,一...(恕刪) 版主對法規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但....有部份是一知半解, 甚至是錯誤的,依版主對法規的了解程度來版上討論, 當然沒什麼問題,但如果以導師之姿, 用宣告的口吻要來教導大家, 則非常不足版上比大大利害的先進很多.
同車道超車,是程度和心態的問題,逼車和超車只是距離的遠近而已就好像你在公車上摸女生屁股,有的女生沒出聲,因為她覺得可能是因為壅擠;有的女生會大叫,那是因為她覺得是性騷擾所以你也可以在重車論壇看到,車友檢舉逼車不好成立,有時候只能罰對方未打方向燈而已這很難理解嗎?9543 wrote:如果真是這樣,怎麼三不五時就看到有人po被同車道汽車從旁邊鑽過,然後上來靠北被逼車啊?去重機論壇看看,這種影片一堆.
如果你硬要這樣,那當然可以修正成在此道只能右轉的時候不成立在你酒駕的時候不成立在單車道的時候不成立我說的是通則,你可以繼續加,歡迎補充elac_chen wrote:"還有當你要右轉的時候,除非後方機車是直接撞你屁股,不然不管如何擦撞,都是汽車錯! OK? "這句話還不修正嗎???還要繼續誤導...
這路段能不能超車?這路段能不能超車?這路段能不能超車?elac_chen wrote:蘇花公路,大型重機同車道超車,最後鑑定委員以大型重機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態,肇責100%結案。你不要再造謠了,只要可以證明打方向燈的時候是前後車的關係,且前車有左右後照鏡、轉頭確認,後車要無肇責,難上加難。都有注意了怎麼會撞上,誰知道後車速度多少? 後車會從哪裡冒出來?-----------------------------------請各位不要在被他誤導了,合法行車不代表發生車禍時,無肇責。 未注意車前狀態,警察會開單嗎?
台灣就是這樣,放了一堆不懂交通規則的人上路,交通要怎樣才能好,明明要右轉了,還從右側鑽過去,現在又想要硬凹是超車,難道不知道超車只能從左側超車,而且路口幾乎都是雙白線,路口根本不能超車,就算是超車也要打方向燈,而且連續超車也算違規超車,然後到最後又要比爛,明明都是駕駛人的問題,到最後又要拿車種出來比爛。
魯拉拉拉 wrote:如果你硬要這樣,那...(恕刪) 這一部份我沒法支持。同一車道只有前後車的關係,沒有什麼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的路權關係。要說超車,同車道超車也有明文規定的方法及原則,不是那種只要搶得過去,發生碰撞都是你轉彎車的錯。
魯拉拉拉 wrote:如果你硬要這樣,那...(恕刪) 通則 ?? 好笑了.... 上法院,你去跟法官講通則。很多是因為刑事逼迫民事,很多人又不願意上法院,所以妥協了,行車紀錄器普及的現今,真要說對錯,轉彎車的肇責不見得比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