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39520 wrote:
我就曾經親眼看過,...(恕刪)
若全程知道事發經過 前車也那麼無辜的話
我是會當下馬上報警 同時當證人 甚至惡徒太過份的話 可能就是進場打死對方
(照大大形容 這已經是惡徒等級 不必饒命的!! 只是所謂的法律最後又會保護這惡徒人權‧‧‧ 這點是我比較傷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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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9520 wrote:
我就曾經親眼看過,...(恕刪)
(照大大形容 這已經是惡徒等級 不必饒命的!! 只是所謂的法律最後又會保護這惡徒人權‧‧‧ 這點是我比較傷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