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用道路違規停車無誤,請收下過失傷害告訴吧...請不要推說以前就這樣...大家都這樣...明顯就以侵占道路了...建議樓主還是趁著小屁孩還沒有人教他,還願意賠付時收錢了事,等他開竅提告就比較耗時了...
好一個路霸把馬路當成是自已院子和車庫了你說的那個屁孩也上來尋求01的鄉民幫忙的話,你應該會被告到賠死以前沒有那麼多機車和屁孩,你要停在馬路上也是你家的事每次只要檢舉人家違規時,最討厭的就是聽到車主說人家還不是違規,怎麼不去檢舉他們
Alfa20070128 wrote:原來在台灣所謂的院...(恕刪) 樓主的是院子沒錯啦 那不是通道所以不是騎樓只是這個院子的深度大概只有半台車 要停車也是 橫停進去而非直直插進去 車頭還露在外面...只是橫停會擋住自己出入 所以就去擋馬路 想著反正會經過這巷子的也是住戶 大家都沒差...沒事就沒事 有事就...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