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gyihh wrote:就算是符合最高及最低速限.也不應該佔用內線道.這是基本禮貌.有些人就是喜歡"佔著茅坑不拉屎".雖然法律拿他沒輒.但是總有一天自己總會被自己的壞習慣所害.尤其有些人總喜歡超到別人前面.然後放龜速前進.試想您自己如果趕時間的話.會不會急得哭出來??多將心比心.為別人想想吧!!! 我對照片的解讀跟你不同由第一張照片可以看得出來拍照者(外側車道)前方有一台小貨車仔細看看第一台重車已經跟小貨車差不多平行了而以我常開 68 快速道的經驗有些貨車就是開得慢慢的 (60-70 左右,也不知道在龜什麼....)我的想法是“這幾台重車有可能是要超車才跑到內車道”
看了這幾張圖...我覺得是重車隊有錯在先吧?一連串的重車,中線道遠方才有一輛貨車,他們根本不該這麼早就佔用到內線道。當然那輛Cefiro這樣超車法是絕對不對啦,但拍照的這台車檔在中線車道(不知時速),前面又有重車隊擋道,我想他火氣早就上來了,而從第三、四張圖來看,看得出來前方那輛重車也刻意不讓出快車道,整輛車故意更往左邊封鎖車道,我想這位騎士的作法也並不合法。說尊重,圖上這兩輛車都不尊重對方,並不是汽車尊重重機才叫尊重,重機也一樣要尊重汽車啊。
james-bc wrote:?? 從頭到尾? 內...(恕刪) 1.依目前法條再根據照片來來看,假設重機以最高速限行駛佔用內側車道是合法的;2.照片拍攝時間是2005年,新法還沒實施。詳見http://www.hpb.gov.tw/fox/front/bin/ptlist.phtml?Category=100044法規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