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37707 wrote:
國外友人看不懂中文字不是正常的嗎?害羞
(我承認我來亂的)害羞
不過大大你所提到的
國外能,我們也能嗎?
單單就『行近行人穿越道禮讓行人先行』這件事
我們有幾個人真能作到?...(恕刪)...
很抱歉我就是做得到,
除非我時速正好超過五十
該行人又距離我的車道,超過一個車道以上的距離
而我發現行人時距離行人穿越道不足50M
並且我的方向是綠燈
才會閃大燈警告並減速逕行通過
禮讓行人是應該的
我尊重行人,同樣的,行人也必須要尊重車輛

而且在台北市區這種警告燈的路口也不是很多
(除了夜間變換為警告燈的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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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回來
想必您是大汽車主義者,每天皆以汽車代步,是吧?!

您應該完全不能夠理解我們這些二輪代步族的苦吧?!

您提到日本部份駕駛行為不良
這又必須回歸到個人駕駛行為需要改進的問題
在此主題不予討論
(世界各國都有不守法的汽機車駕駛,要討論到何時?)

難道說您要以一句【國情不同】來敷衍唬爛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