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dv wrote:這樣的車主還在路上趴...(恕刪) 台灣的鬼法本來就像垃圾!!處罰款10~100萬 很少直接罰100萬 處1~5年有期徒刑 更少直接判5年.運毒最高處死刑 但幾乎幾乎沒聽到處死!!
linmem041 wrote:同事在新北大道上~遇...(恕刪) 請苦主繼續保持這種捍衛路權的心態 反正直行我最大加上行車紀錄器更是如虎添翼我說實在話 明知他前方沒路了還有這種堵人的意圖我不是很欣賞 (我沒有要跟大家筆戰的意思)雖然他行車路線是錯的 但苦主堵他的後果是 自己也快不了 ,要是出了車禍還會塞車影響更多用路人喇叭按這麼久 會有挑釁味道 短短按一下就好 他要擠就讓他吧 不然車子去板金也是要浪費你很多時間我不是要幫土台客講話 我是覺得最好的處置 就是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