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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待申訴結果】不管結果如何我都會欣然接受


Soarskytw wrote:
請各位大德評評理並幫...(恕刪)


間隔兩.三秒我也遇過 我是停下來

記住一個原則 聲響了就不要前進了 就算會被柵欄刮到算一算還是很划算 錢是小事 要是被撞了就大事了
平交道柵欄開兩秒不如不開...台灣人一窩蜂一旦前進就進退維谷,已經發生好多次了....您也算是受害者,當初太魯閣撞砂石車事件就已經顯示這件問題的嚴重性!不過卻把所有責任推給砂石車司機,他的車輛更重慣性更大,煞車啟動距離更長,該被質疑的是台鐵!兩秒鐘三秒鐘你柵欄拿起來給誰過???一看就知道危險度超高的!又不是玩竹竿舞,如果沒能通過三十秒的時間,建議台鐵還是別把柵欄升起來,還有人說平交道要等前面淨空在前進,這裡是台灣,一旦後方駕駛發現你沒動就狂按喇叭,您就準備暖身準備攔車開打或是被打.....我也知道閃黃燈的要減速...閃紅燈要停...斑馬線要減速....來來來....我們站路邊....100個人看看有沒有人要停閃紅燈,法規要看風土民情來定,像這種不如不要放行比較不會出事。
樓主大大跟那位檢舉達人
或許前世是冤家
真是苦了您了

但人其實多少都欺善怕惡
大大您今天若是開台閃亮亮
且是新款的雙B
那位檢舉達人可能不敢把影片寄出
就算寄了警察也不一定會開單

讓我想到前一陣子看到一篇
一台停在紅線上的RC F分享文
10個網友有9個
都在讚嘆那台RC F好美

當那唯一發現亮點的網友
點出那台RC F停在紅線上時
馬上遭到其他網友的圍剿
認為他在雞蛋裡挑骨頭

誰能保證
那讚嘆的9個網友
在某個時刻
不會是位正義的檢舉達人呢

Soarskytw wrote:
請各位大德評評理並幫...(恕刪)


一定要等前車完全離開淨空區,且有足夠的空間容納你的車,你才可以過去,前車移動你就跟著動是不正確的!
這次真的就當教訓吧!
yamaha306 wrote:
如果沒能通過三十秒的時間,建議台鐵還是別把柵欄升起來,還有人說平交道要等前面淨空在前進


認同前半,不認同後半~~~


yamaha306 wrote:
這裡是台灣,一旦後方駕駛發現你沒動就狂按喇叭,您就準備暖身準備攔車開打或是被打.


我還真的常被叭。。。。。。。
路上黄網區,我不動,後方就一直叭叭叭。。。。。。。。。
有時候還遇到隔壁車道往前塞到我前方的黄網區。。。。。。


上次路邊有違停,右前方有機車,想當然機車會偏進我的車道。。。。。。。
輕踩剎車,後方也是一直叭叭叭。。。。。。。。。



yamaha306 wrote:
100個人看看有沒有人要停閃紅燈

這個我還真沒停。。。。。但會減到随時能停的地步。。。。。。。
沒燈號的小路口,我都開很慢,也常被車上的人唸。。。。。。。又如何????

過年回屏東,還真遇到神風特攻隊。。。
載著妹妹騎車就是要飆,不飆不帥啊~~~~~





Soarskytw wrote:
最後~我用一句話做總結,在平交道異常短促燈號陷害的前提下,『與其說我闖平交道,到不如說我是在逃命吧!』,而行車記錄器大哥,我在逃命你卻要用你的行車記錄器來逞罰我們一家子這樣對嗎?

申訴失敗的話,打行政訴訟官司吧!
理由就用緊急避難 有成功記得上來報喜嘿
我很清楚是綠燈的狀態,我不疑有他,前車移動我也跟著移動,結果不曉得什麼原因前車放慢到快停下,我自然也得煞車,但我有稍微刻意跟前車距離開一點,因為我跟前車正好都停在平交道範圍內

其實,這就是沒有保持平交道淨空衍生的問題
理想狀態,應該是前車通過後,距離平交道有一個車子的位置
你才可以再開過去

而不是跟著緊緊的喔

致於闖越的部份
或許可以朝著

當時已經通過一半,警鈴才開始響起
並不是警鈴響起才開始硬闖

舉證責任,
務必請行車紀錄器寄送影片證明
響燈時你還未通過,響燈後才硬衝過去

別自己舉證,要以開單證據不足來辯護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Soarskytw wrote:
請大家再看看以下『兩秒平交道』的例子,看到50秒即可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Gc15Ng25S8



試問這邊的『大仙們』,依照你們的標準,是否所有柵欄升起後所有空響三秒內的移動車輛應該都滿足各位的『闖越平交道標準』呢?
若答案為是,那再問此值勤交警是否有瀆職嫌疑,因為竟然沒有全部攔下來開單呢?

若答案皆為肯定,那此串也沒有繼續討論下去的必要了!




一堆都可以開違規

但是員警在現場他知道這是柵欄本身間隔太短的問題 所以沒取締

同理 您有辦法佐證嗎?

沒辦法佐證 柵欄本身有問題 那就 "現有證據" 也只是單純您有違規事實而已不是嗎?

至於瀆職 我覺得您這跟自己被開沒戴安全帽然後開始說

路上也一堆人沒戴怎麼不去抓 意思不是一樣
(就算真的瀆職好了 也改變不了違規的事實阿 只是拖人一起死不是嗎 )

我很同情您被罰這一大條 因為看起來並非蓄意闖越搶快

但是論"申訴" 真的沒有足夠的證據跟立足點來推翻這個罰單
กิิิิิิิิิิิิิิิิิิิิ ก้้้้้้้้้้้้้้้้้้้้ ก็็็็็็็็็็็็็็็็็็็็
為你感到遺憾.

以現行交通法規而言,
你是錯的.
但以一般開車習慣而言,
你的動作是可理解的.

我覺得是政府挖洞給民眾跳無誤.
如果柵欄第一次升降和第二次升降之間的時間差很短.
那還不如取消第二次的升降,
等第二列火車離開後再升起.

我以前也笨笨的以為柵欄升起後,
應該有幾十秒的時間可通過,
所以會直覺的跟上車流,
直到幾年前知道台灣有這種腦殘平交道後,
現在只敢等平交道中央清空後才敢快快通過.

小弟也是一家大小出門才開車,
不然自己出門只騎車.
罰錢事小...沒命事大...

認同你去申訴...也好彰顯這種平交道的設計腦殘及危險.
但我覺得腦殘政府不會改啦...
政府只會說你違規..不會承認設計有問題.

如果會改...
那要出人命..
新聞一報...
第二天零點零分就馬上改了.
這就是台灣..不意外.

但凡事都是兩面刃...
你想想..
如果你沒被人檢舉要罰錢..
你會特別在意這種二秒平交道嗎?
所以會不會改天再走這種平交道且又直覺的跟上車流後,
結果第二列火車來了...然後就杯具了.
所以..不要怨恨人家檢舉你...說不定他是在未來救你全家一命.




Soarskytw wrote:
請各位大德評評理並幫...(恕刪)

Soarskytw wrote:
請各位大德評評理並幫...(恕刪)


我覺得申訴應該會成功

我很多年以前在這裡被開過單

那時候好像罰了一萬二吧

我的車後屋頂還被柵欄打傷掉了一小部份漆

連續的響鈴每天都會發生,我很確定兩秒內連兩次的狀況是每天發生的!!!

因為我每天都必須經過此處

所以繳完罰款後我都會跟前車保持一定距離

避免被開單也安全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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