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點不用懷疑
只是關鍵在於交通規則的制定與警察執法的態度上
許多交通路口動線的設計與紅綠燈的規劃都值得討論
例如我上班的路上
有幾個沒幾輛車經過的路口
每次總會在那邊等紅燈等個一二分鐘
偏偏橫向的馬路幾乎沒有車經過
為了遵守交通規則
只能呆呆地在那邊等綠燈
更有幾個在小學前面的紅綠燈
放暑假時還會遇到紅燈
為了不違規
還是只能呆呆地等
這些可以視不同時間調整的交通號誌
卻沒有適時地調整
浪費了大家的時間
此外
我認為警察執法應首重在違規的預防
而不是事後的取締
例如闖紅燈這件事
是否應在紅綠燈前提醒駕駛
或試著調整紅綠燈的適當秒數
再不然警察站在紅綠燈前面也好
總之是要防止闖紅燈這件事發生
而不是躲在紅綠燈後面
等著逮闖紅燈的駕駛
因為當駕駛闖過紅燈時
危險事件已經發生了
如果發生意外的話也已經來不及
這一類本末倒置的執法態度
我認為應該要有所改變
以上意見供大家參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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