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yao wrote:但本篇討論的是塞車排隊下匝道打方向燈的問題,這在法規上是確定違規的,但有爭議的是是否該去檢舉開罰 我覺得完全沒爭議啊!!違規是事實,自己習慣不好就該吃罰單 吳小胖1229 wrote:早上剛出爐的,很多人匯入匝道也沒在打的沒這習慣的人,總有一天會害到主線道的車輛導致車禍的有時打方向燈是習慣,是反射動作,沒這習慣的人,自然會常常忘了打我想信3000塊的罰單會讓他記起教訓的 台灣人10個上下閘道的,可能只有3個會打方向燈,call連
個人認為行車紀錄器應該是用來檢舉危害大家安全的車主及三寶!但最近看到的一些案例,大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甚至有人讓救護車,都上來討行車紀錄器畫面,因為怕遇到一些正義魔人!把每個人搞得在路上都緊張兮兮地,真的好嗎?
吳小胖1229 wrote:早上剛出爐的,很多人...(恕刪) 這應該只會罰1200元;最討厭的不是沒打方向燈,是捨不得把油門踩深一點,有時候一到需線處就切進主線,有的要非要用盡加減速車道才肯切出或切入.